离婚选择方式有哪些
导读:
2008年9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此基础上双方代理律师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离婚调解工作。2008年9月23日李某和殷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经过调解方式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协议书中明确双方之女由殷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人民币直到李小某年满18周岁如遇到重大病患等情形李某应当支付医疗费用的一半。律师评论1离婚方式选择。离婚作为一项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那么离婚选择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8年9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此基础上双方代理律师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离婚调解工作。2008年9月23日李某和殷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经过调解方式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协议书中明确双方之女由殷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人民币直到李小某年满18周岁如遇到重大病患等情形李某应当支付医疗费用的一半。律师评论1离婚方式选择。离婚作为一项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关于离婚选择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008年9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大屯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法庭调查结束后经过短暂的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时殷某诚挚的语言打动了李某。在此基础上双方代理律师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离婚调解工作。2008年9月23日李某和殷某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经过调解方式离婚签订离婚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协议书中明确双方之女由殷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人民币直到李小某年满18周岁如遇到重大病患等情形李某应当支付医疗费用的一半。至此一桩不幸的婚姻终于有了一个比较顺畅的结局。
律师评论
1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选择。离婚作为一项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最简洁最高效的方式当然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婚姻关系(去民政局约30分钟就可以解决)但是离婚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仅仅由当事人自己解决恐怕很难将问题处理完结甚至可能留下“后遗症”因此我们认为即使是协议离婚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制作离婚协议最好聘请律师代表自己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以及约定子女抚养权利和义务当然既然到了离婚的地步往往是矛盾已经升级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协商的机会少成功率偏低此时进行离婚诉讼可能在所难免。一旦涉及到了离婚诉讼我们倾向于当事人聘请律师为自己代理诉讼事宜。
2离婚自由对当事人(主要是原告方或首先提出离婚者)来说还是比较遥远的事情。婚姻权属于基本人权之一理当受到尊重。法律明确规定了婚姻自由这一基本原则(婚姻法第2条)其中包括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结婚自由方面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都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成果即在我国公民结婚自由现状是比较理想的上个世纪经常出现的包办婚姻等情形基本消除了在离婚自由方面情况就不那么乐观了主要受到三个方面的限制道德规范的制约对方当事人的阻挠和法院的干涉。道德规范制约主要是中国传统文化之下的贞操观和谐观忠孝观包容观等观念左右着人们引导人们宁可忍辱负重也不轻言“放弃”对方当事人的阻挠主要是在对方当事人不愿意离婚的情形下他们会采取措施阻挠拖延比如收到法院传票后“玩失踪”法院的干涉主要是法院在把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个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标准时左右为难不敢轻易判决离婚北京市法院系统的惯例一般会要求当事人经过至少2次的诉讼(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