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上老人猝死由谁承担责任
导读:
车上乘客称,老人因年轻男子未让座,双方发生了冲突。以上两种情况,因老人打人在先,应对小伙子减轻、从轻判处。如果老人死亡并非因为外力,而是自己情绪激动、突发疾病死亡的,小伙子不承担刑事责任。如小伙子被追究刑责,则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只限于医疗费等直接损失,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得不到赔偿。因此种情况下小伙子无刑责,则赔偿基数应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第302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那么公交上老人猝死由谁承担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车上乘客称,老人因年轻男子未让座,双方发生了冲突。以上两种情况,因老人打人在先,应对小伙子减轻、从轻判处。如果老人死亡并非因为外力,而是自己情绪激动、突发疾病死亡的,小伙子不承担刑事责任。如小伙子被追究刑责,则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只限于医疗费等直接损失,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得不到赔偿。因此种情况下小伙子无刑责,则赔偿基数应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第302条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关于公交上老人猝死由谁承担责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例】
去年9月10日下午4点多,郑州市一辆919路公交车行驶途中,车上一位老人与一名年轻乘客发生冲突,老人倒地后死亡。车上乘客称,老人因年轻男子未让座,双方发生了冲突。老人的家属称,老人患有心脏病,监控显示两人冲突前都坐在座位上。
【案例分析】
从刑事责任上来讲,如果小伙子故意推搡老人,老人因外力碰撞死亡,则小伙子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小伙子并非有意推倒老人,而是不慎将老人撞倒,老人因外力碰撞死亡的,小伙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也应承担刑责。以上两种情况,因老人打人在先,应对小伙子减轻、从轻判处。如果老人死亡并非因为外力,而是自己情绪激动、突发疾病死亡的,小伙子不承担刑事责任。
从民事责任上来讲,如果小伙子推搡,老人因外力直接导致死亡,不管故意还是过失,都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小伙子被追究刑责,则附带民事赔偿的范围只限于医疗费等直接损失,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得不到赔偿。同时,老人有错在先,小伙子的赔偿责任适当减少,70%~80%比较合理。如果老人因情绪激动突发疾病死亡的,小伙子原则上并不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小伙子有推搡、辱骂老人的行为,因该行为有违法性,且构成老人病发的诱因,那他也应承担部分责任。10%~20%的比例比较合理。因此种情况下小伙子无刑责,则赔偿基数应包含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公交车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