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是不能调解的
导读:
这七种情形是: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特定药品的;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上述第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那么交警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是不能调解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七种情形是: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特定药品的;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上述第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关于交警发生交通事故哪些是不能调解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警不可调解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不少当事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希望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这样可以避免一起诉讼,当然能够调解的交通事故在国外被称为幸福车祸,没有人员受伤双方能够调解赔偿。我们在此提醒并非每次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在下面的情形下,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来解决问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5、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
6、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虽然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虽然允许并鼓励当事人对事故进行私了,但是,正如事事都有一个界限和范围一样,交通事故并非都可以私了,这也是相关法律法规中所明确规定的。如《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七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这七种情形是: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特定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前三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是因为这几项行为都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2、3项所列行为对交通安全的潜在危害极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和惩处。如果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上就是放纵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的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上述第4、5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这是由相关法律对私了适用范围所决定的。第6、7项情形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解决,主要是因为包括许多单方事故在内,车辆碰撞的固定物一般是交通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往往造成了国家、集体财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