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怎么办
导读: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怎么办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案可以私下进行调解。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怎么办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申请复核。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案可以私下进行调解。关于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怎么办
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三天内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不得提起行政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规定,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确属不妥,则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的依据。因此,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等处罚裁决后,就处罚裁决的内容提起行政诉讼。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一)当事人自行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对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
2.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损害赔偿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
(二)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
1.处理事故的人员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
2.现场处置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对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交通事故认定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当事人签名。
4.赔偿调解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案可以私下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应当在确认的结果上签字。如果因及哦啊同事故而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