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
导读:
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因此,肇事方应对遗腹子的抚养费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因此,肇事方应对遗腹子的抚养费予以赔偿。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归谁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二、遗腹子有权获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吗
遗腹子是指怀孕妇人于丈夫死后所生的孩子。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遗腹子出生后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一般而言,如果肇事者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遗腹子与死者不具有血缘关系,遗腹子出生后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适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