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导读:
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那么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方式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以下问题需要注意: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关于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国有企业债务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1、对以改制为名逃避债务的,要依法追加被执行人
企业改制后,原有的债务未落实承担人的,或虽有承担人但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对改制前的债务承担约定不明,改制人又不明知的,原则上应由参加改制的另一方承担;但对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应坚决执行。如改制人以零付出取得企业的,不管其是否明知,对原有债务都应承担;如改制中落实的承担人无实际履行能力,改制的双方对应承担的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2、与企业改制同步执行
企业进行改制时,在其债务重组的计划中肯定要考虑原有债务的承担,但实践中往往有悬空债务或只留一个空壳应付债务的情况存在,这种情况直接影响法院的执行工作。因而实践中要注意抓住企业改制的有利时机,在改制过程中即敦促落实债务承担人。
二、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方拒不履行生效法院判决或者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通知与强制执行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对行为执行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双方或一方为公民的,应当在1年内申请;双方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6个月内申请;
2、递交执行申请书,由一审法院受理并实施强制执行;
3、交纳执行申请费,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4、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有利于判决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