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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

黄东洁律师2022.02.06679人阅读
导读:

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无权处分与否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无权处分与否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关于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

无权处分与否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

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

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和商品交易稳定性。无处分权有很多种,有合法占有而没有处分权,有的是非法占有更没有处分权,在合法占而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经有处分权人追认后,对方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但是因为非法占有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取得追认,有一种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是通过正常途径,支付了合理的市场价格而取得,那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原物所有人不追认,善意第三人也可以取得所有权,至于原物所有人的权利如何维护,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了。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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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

    内容: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善意取得构成要件一、主体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强调的是,善意取得为即时取得,因此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的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那么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643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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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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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双重转让的效力与善意取得的适用是怎样的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双重转让的效力与善意取得的适用是怎样的

    内容:债权双重转让的效力与善意取得的适用是怎样的在债权双重转让中,成立时间在先的第一次债权转让合同优于第二次债权转让合同,第二次债权转让构成无权处分,第一受让人不予追认的,第二受让人取得的实际清偿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予返还,第二受让人以善意取得为由拒绝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由于债权转让合同只有当事人的合意,没有交付行为,也无须登记,不具备公示性,故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那么债权双重转让的效力与善意取得的适用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733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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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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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取得,指的是由无权处分人将动产或不动产处分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依法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而产生的一项法律制度。善意取得,是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一般是误信其为所有人或其他有处分权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重复抵押是否构成无权处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重复抵押是否构成无权处分

    内容:重复抵押是否构成无权处分如果是抵押的话,被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是有效的,抵押人把同样的物品抵押给不同的两个主体,后面抵押的行为是无权处分。而实质上的重复抵押物重叠,使各抵押权人之利益发生冲突,故抵押权人之间的次序问题十分重要。什么是无权处分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那么重复抵押是否构成无权处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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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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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合同未经追认的法律后果是无效的。《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 无权处分人设立担保财产有效吗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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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无权处分人设立担保财产有效吗

    内容:无权处分人设立担保财产有效吗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由于权利人拒绝承认,合同被宣告无效,财产已交付的,如果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则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处分财产的权利只能由享有处分权的人行使,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则构成对他人财产的侵害。即使是对共有财产享有共有权的共有人,也只能依法处分其应有份额,不能擅自处分其他财产。那么无权处分人设立担保财产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841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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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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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出售无权处分房屋的方式是:合同对房屋所有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售房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区别是怎样的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区别是怎样的

    内容: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区别是怎样的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无处分权有很多种,有合法占有而没有处分权,有的是非法占有更没有处分权,在合法占而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经有处分权人追认后,对方能取得合法有效的所有权,但是因为非法占有取得所有权,不需要取得追认,有一种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是通过正常途径,支付了合理的市场价格而取得,那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原物所有人不追认,善意第三人也可以取得所有权,至于原物所有人的权利如何维护,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了。那么善意取得与无权处分的区别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660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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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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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行为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1、由原所有权人追回被处分的不动产或者动产;2、如果受让人是善意取得的,且动产已经交付或者不动产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受让人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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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

    内容: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无权处分与否受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可以被认定为善意取得。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善意取得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构成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667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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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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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重要情形之一,即是行为人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关键,在于从事该种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必须事先取得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的行政许可。具体到本案,由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只规定化妆品生产者必须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未设定化妆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故黄某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如果黄某未取得卫生许可,生产销售的化妆品造成人体损害或者发生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定罪处罚。
  • 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

    内容:2、房屋已经过户给买房人《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那么恶意取得无权处分房屋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675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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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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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处理出售无权处分房屋行为的方式是: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收回房权,售房人需要对买房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房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人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无处分权的售房人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房子没办证可以认定善意取得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房子没办证可以认定善意取得吗

    内容:房子没办证可以认定善意取得吗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登记才能善意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有五:①不动产登记簿出现权属登记错误。半年后,法院判决撤销甲、乙间的买卖合同,乙随即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为丙办理了过户登记,丙可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②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处分。④第三人以合理的价格受让。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房子没办证可以认定善意取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631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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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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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双方没有约定转租属于无权处分的意思是: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不得转租的,承租人实施的转租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

    内容: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买受人可以取得相应物权或其他权利,其他共有人可向无权处分人追偿,不满足善意取得条件的,非无权处分的共有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谓财产处分权的欠缺,是指行为人在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而与第三人订立处分他人财产权利的合同。处分财产的权利只能由享有处分权的人行使,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则构成对他人财产的侵害。即使是对共有财产享有共有权的共有人,也只能依法处分其应有份额,不能擅自处分其他财产。行为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那么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686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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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共有财产适用无权处分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夫妻共有财产适用无权处分吗

    内容:夫妻共有财产适用无权处分吗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原财产所有人丧失其所有权,但产生侵权赔偿请求权,可以要求非法出让人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反之,如果第三人取得财产时不构成善意取得的,受让人应当向原所有权人返还财产。《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那么夫妻共有财产适用无权处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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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40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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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但第三人为善意取得时的合同效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无权处分但第三人为善意取得时的合同效力

    内容:无权处分但第三人为善意取得时的合同效力效力待定。但是善意第三人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善意取得。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无权处分但第三人为善意取得时的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664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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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方法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机动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方法

    内容:机动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李某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的所有权。那么机动车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认定方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51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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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

    内容: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善意取得应具备的条件: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那么善意取得应具备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0657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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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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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构成要件是什么以及法律规定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无权处分构成要件是什么以及法律规定有哪些

    内容:对此状况,合同法应当增加关于权利人追认和无权处分人取得处分权期间的规定,以便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状态。这样在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通过订立合同取得处分权前,善意相对人只有等待别无其它选择,这样不利于维护善意相对人的权益。那么无权处分构成要件是什么以及法律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6123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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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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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

    内容: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无权处分行为保护的是静态安全,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是动态安全。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间互为条件、相互制约。无权处分制度属于债权法上的制度;而善意取得则是物权法规定的一种制度。但是无权处分行为的无效并不导致物权变更的效果,因为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善意第三人仍将取得无权处分人所处分的物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依照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需要注意的是,无权处分人与善意受让人之间的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无权处分行为这一物权行为是效力待定的。那么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联系与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629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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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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