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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区别

龙珊律师2022.02.06277人阅读
导读:

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违反这些法定义务,义务人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那么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违反这些法定义务,义务人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区别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

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不当得利的具体特征根据有三: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没有合法根据或得知合法根据已经丧失后,有义务将已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害人。

2、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侵权的特征如下:

1)单方实施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民事违法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里所谓的法定义务。《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于物权、人格权等绝对权而言,任何组织和个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一般义务。这种一般义务是侵权行为所依据的法定义务的主要来源。另外,债权也可以成为侵权行为所侵犯的对象,但在构成要件上,需要更高的门槛。

其次,这里的法定义务还包括法律赋予某些特定主体的特别义务,例如,《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9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据此,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教育机构对在该机构中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教育、管理义务。再例如,劳动法规定的有关劳动安全保护义务。如果违反这些法定义务,义务人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再次,这里的法定义务也包括侵权法所设定的某些具体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义务,例如《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通道上挖坑、修缮时,应当设置明显的标志。《侵权责任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秀山安装地下设施等,这种设定明显标志的就是一种强制性的作为义务。如果行为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就违反了作为义务,对他人因此造成的损害应当曾但侵权责任。

3)加害他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应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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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侵权、不当得利都是债的发生方式,也就是说,都可以形成一个新的债权。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侵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有的学说认为还要包括手段的不法性,侵权人不一定因此而受有利益。不当得利事实的出现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侵权行为法律事实的出现则是侵权人的过错造成的。不当得利只针对财产性利益;侵权行为则包括侵犯财产权和人身权,侵权之债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是返还不当得利。对侵权的处理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 停止侵害;(二) 排除妨碍;(三) 消除危险;(四) 返还财产;(五) 恢复原状;(六) 赔偿损失;(七) 赔礼道歉;(八)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区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适用范围,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无罪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则为事件;2.无因管理中以管理事务为独立的法律要件,且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要发生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如履行不存在的债务所引起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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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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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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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内容: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三、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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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是刑法上的罪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不当得利是民法上的一个概念,比如拾得人家的遗失物,一般只会产生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不会触犯刑法。区分他们的主要依据是社会危害性不同。不当得利的危害性较轻,而诈骗则较重。虽然他们都有不正当的目的,但是诈骗是犯罪嫌疑人使用欺骗的手段,使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被害人在基于这种错误认识的基础上自愿地将财产交于犯罪嫌疑人。而民事行为中的不当得利则没有上述的逻辑过程。它们相对应地承担的责任也不同。对于不当得利只需返还或者恢复原状或者做出补偿即可,而诈骗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侵权行为中,行为人眉-宇为他人利益谋利益的意思,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恰有为他人管理谋利的场合。侵权行为违反社会道德准则,对社会有害无益,是法律不予保护的行为,而无因管理符合社会道德准则,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是该得到鼓励和法律保护的行为。一般民事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无因管理的主体则无此限制,只要能从事一定的事实行为即可。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与人的意志有关的人的行为事实,无因管理事实的构成以事务管理的承担为准。管理人对于本人依法负有义务时也不能成立无因管理。这是无因管理的最基本特征。那么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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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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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债权和债务的区别

    内容: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那么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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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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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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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区别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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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不当得利 侵权行为 区别

    内容: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如果违反这些法定义务,义务人则可能构成侵权行为。那么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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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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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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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应具备两个条件:1.当事人须有财产损益的变动。再者,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为必要条件,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不以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为必要条件。归责原则方面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归纳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三项。对于不当得利而言是以取消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受益人取得不当利益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其归责原则仅以无过失责任原则为限。侵权行为之债的内容主要为赔偿损害,具有补偿受害人损失的作用。那么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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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变不当得利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无因管理变不当得利

    内容: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其本质区别是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而不当得利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使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第三无因管理是立法鼓励助人为乐、危难相助、见义勇为风尚的产物,其制度意义在于划清侵权行为和互相帮助行为的界限。那么无因管理变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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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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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内容: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一、解决问题不同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便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形成一种社会关系。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那么怎样区别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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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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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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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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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侵权行为责任,是指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或知识产权,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着恶人。侵权行为发生后,在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就产生了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那么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责任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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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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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情况,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催天下小编为大家他们之间的区别。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86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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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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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内容: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那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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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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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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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内容:由于不当得利是无法律根据的得到利益,而无因管理是本人得到利益的法律根据,所以在法律适用上,无因管理排斥不当得利。那么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616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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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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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一、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最基本的区别在于:不当得利是无因行为取得财产或者取得财产的因无效了,善意取得一定是基于无权处分而且取得财产人不知处分财产人是无权处分的,有因的行为取得的财产。特别注意盗脏物,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那么不当得利与善意取得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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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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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

    内容:债权和债务的区别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那么债权和债务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23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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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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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有哪些

    内容:按现在的法律来说,债权人有权利向债务人讨回欠款的合法权利。接下来催天下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那么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911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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