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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刘晓红律师2022.02.091042人阅读
导读:

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那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关于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1.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

无因管理属于法律事实中的行为,管理人的意志内容有意义,其是否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是能否成立无因管理的重要条件;而不当得利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事件,无论当事人的意志内容如何,都不会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2.无因管理与合同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是单方事实的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而合同为表意行为,即以意思表示为要素,须有各方的意思表示的一致才能成立,并且当事人应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的区别体现了无因管理的性质,无因管理是合法的。

4.事实行为,而侵权行为属于不法的事实行为;无因管理有阻却违法性,而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尽管两种行为都起于无因,但是无因管理从主观上看是源于为他人谋利益的善良愿望,并且也积极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从结果上看,无因管理的受益人因为无因管理而得到了好处,从而避免了其在财产或者人身上可能造成的损失,即管理人的行为最终是符合受益人的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的。

由此,可以归纳出无因管理的基本特征:

1、无因管理是债的形成原因之一;

2、无因管理是社会公序良俗的表现,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法律承认并且保护这种行为;

3、无因管理是在没有利益所有人要求或者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发生的;

4、如果管理者或者服务者不放弃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必要费用的偿付;

以上就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的介绍,在生活中,如果有需要债务追讨方面的帮助,可以发布债权到催天下平台,平台提供机器人催收,律师催收,催收机构催收,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等催收服务,弥补债权人法律认知上的不足,证据收集中的困惑,为您追讨欠款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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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主要区别如下:1、产生的原因不同。合同之债因双方的法律行为产生,即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行为产生;侵权之债因违法侵权行为产生,即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者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失,行为人依法对受害人承担责任。2、构成的要素不同。合同之债由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即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而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侵权之债由行为的违法性,有损害事实的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有过错等构成。3、双方(多方)之间关系不同。合同之债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侵权之债则为单方的违法行为。4、任意性规范不同。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在合同法上的规定,大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当事人的自由约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的任意规范;侵权之债则不具有任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案件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案件

    内容: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3、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我国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可以分为四类:有效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周春花律师
    2023.12.2697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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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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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

    内容:很多朋友都知道,债务的大部分产生原因是由于合同,侵权伤害,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民间借贷等等,民间借贷中借贷关系很明确,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小编介绍一下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那么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合同,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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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产生债务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产生债务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内容: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管理人在管理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侵害本人其他合法权益的,应对本人负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损害赔偿责任在性质上是侵权责任。这两种损害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都应该予以支持。此外,当事人的损害还包括因为第三人或意外事件而造成的损害。本文主要探讨管理人不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的赔偿。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应以一般人的标准和具体的情况进行判断。那么无因管理人造成他人损害产生债务纠纷应该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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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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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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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内容: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三、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6894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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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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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救人算无因管理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救人算无因管理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

    内容:无因管理是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如果行为人没有管理义务,但是实施了管理行为的,会形成无因管理。以及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呢?无因管理之事务,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事项,也可以是非财产的事项,但应当是适宜成为债的客体的事务。如将自己的事务误认为他人的事务而管理,即使目的是为他人避免损失,也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重要条件。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无因管理仅以财产为对象,如果有救人行为的,是不能构成无因管理的。那么救人算无因管理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977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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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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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的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最长是二十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而一般情形下,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的定义和特点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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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的定义和特点

    内容: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他人事务的人称管理人,被他人管理事务的人称本人。二.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特点:无因管理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与上述其他债的发生根据不同:第一,无因管理是管理人单方实施的行为,但管理人实施行为的目的不在于与他人建立债,它并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因而,无因管理不同于合同和但方法律行为。那么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的定义和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94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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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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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内容: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这是指债权人抛弃债权,而使债务人的债务消灭的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因素有哪些?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56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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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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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当无因管理与无因管理不当的区别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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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不当无因管理与无因管理不当的区别

    内容:不当无因管理和无因管理不当在我们的生活中由其常见,但大家对这二者又了解多少呢?④具有管理的意思;不正当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①不具有违法阻却性若管理人因不当管理行为侵害他人权利,构成侵权。②若被管理人不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一般可按照不当得利处理,符合侵权要件的,被管理人还可以主张侵权损害赔偿。③若被管理人主张享有无因管理所得的利益,则被管理人负有偿付必要费用、必要债务、管理人因管理遭受损失的义务,但被管理人的偿付义务以其所得利益为限。无因管理不当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构成要件:①、管理事务不利于本人或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那么不当无因管理与无因管理不当的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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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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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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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

    内容: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纠纷,是指因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而产生的纠纷。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那么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6114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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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

    内容: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情况,但是涉及到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原因时,往往需要区分开来,这里催天下小编为大家他们之间的区别。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很可能支出必要费用,但却未必获得利益。若以不当得利制度取代无因管理制度,则不利于对管理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些内容只有无因管理制度才能包揽。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包括哪些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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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86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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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人叫债务人吗(欠款人叫债务人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欠款人叫债务人吗(欠款人叫债务人吗)

    内容:欠款方就是债务人,债务人是指根据约定需要向债权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人,一般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债务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_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欠款方是债务人,债务人是指在债权债务关系中需要向债权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人,欠款方需要根据约定按时偿还借款,如果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

    任冰峰律师
    2023.04.1924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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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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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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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珊

    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区分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适用范围,还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无罪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当得利则为事件;2.无因管理中以管理事务为独立的法律要件,且主观上要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图;不当得利要发生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如履行不存在的债务所引起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那么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6442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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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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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内容: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债权和债务的区别1.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那么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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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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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赔偿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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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侵权赔偿责任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内容:侵权赔偿责任是否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侵权行为如果是夫妻一方实施的,因侵权产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

    姚平律师
    2022.04.17406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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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催收情况公告有哪些内容?债务是如何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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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债务催收情况公告有哪些内容?债务是如何

    内容:债权债务的产生原因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债权债务催收情况货款;加工款;租金;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债权债务催收公告都包括哪些内容(一)债权债务公告范本债权债务公告注:清单仅列明截止2015年4月28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清单所列均指人民币,单位为元。那么债权债务催收情况公告有哪些内容?债务是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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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33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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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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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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