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占无主物概念是什么
导读:
先占之物是无主物,这是先占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的根本区别。占有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也可成立先占。例如通过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取得无主物的行为是无效的。现代国家多采用日耳曼法,对不动产不允许由个人先占取得,而是由国家享有先占权。占有人对无主物进行占有时,有将该物完全归属于自己支配,排除他人所有的意图。那么先占无主物概念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先占之物是无主物,这是先占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的根本区别。占有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也可成立先占。例如通过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取得无主物的行为是无效的。现代国家多采用日耳曼法,对不动产不允许由个人先占取得,而是由国家享有先占权。占有人对无主物进行占有时,有将该物完全归属于自己支配,排除他人所有的意图。关于先占无主物概念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先占无主物概念是什么
先占无主物是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
一、先占的概念
按照通说,先占是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动产,即取得该动产之所有权。由此可见,先占由以下要件构成:
1、先占的客体是无主物
这是构成先占的前提条件。所谓无主物,指不属于任何人所有之物。若一物已经属于他人所有,则不可能再为另一人所有。
先占之物是无主物,这是先占与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的根本区别。遗失物、埋藏物等是有主物,只是暂时脱离了所有人或对其有占有权的人的支配,因此不能由拾得人、发现人凭借发现行为和拾得行为自动取得所有权。
当一物难以判明为无主物或遗失物、埋藏物时,为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应推定为遗失物和埋藏物,按民法中相应的制度去处理。
2、有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的事实
这是构成先占的事实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先占行为。占有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人有行为能力,所以未成年人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物也可成立先占。占有行为也可以指示他人完成,在此情况下,发出指示的人为先占人。
依据民法原理,先占行为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例如通过欺诈、胁迫或暴力手段取得无主物的行为是无效的。
3、占有物为动产
古罗马法对无主物采取先占自由主义,对无主物不区分动产与不动产,一律允许先占人取得所有权。但日耳曼法规定,不动产只有国家有先占权,法律允许先占人取得动产所有权。现代国家多采用日耳曼法,对不动产不允许由个人先占取得,而是由国家享有先占权。
4、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
这是构成先占的主观要件。占有人对无主物进行占有时,有将该物完全归属于自己支配,排除他人所有的意图。依据民法原理,对动产的占有均推定为以所有的意思进行占有,由提出相反主张的人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