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有什么特点
导读:
就此看来,合同债权为请求权。二.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三.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四.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合同债权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此对同一客体可成立多个合同债权,并且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但租赁权因其物权化而有优先性,期房债权因其登记备案而具有优先性。那么合同债权有什么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就此看来,合同债权为请求权。二.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三.合同债权是相对权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四.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合同债权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此对同一客体可成立多个合同债权,并且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但租赁权因其物权化而有优先性,期房债权因其登记备案而具有优先性。关于合同债权有什么特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达合同债权到自己的目的。就此看来,合同债权为请求权。但合同债权与请求权并非同一概念,因为从请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权的请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侵权赔偿损失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权的请求权等;从合同债权本身观察,除请求权以外,尚有选择、处分、解除等权能。
二.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
三.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但相对性原则在现代合同法上已有所突破,如在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为给付;租赁权已物权化,具有绝对性;期房债权因登记备案而有绝对效力等。
四.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合同债权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此对同一客体可成立多个合同债权,并且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依债务人的总财产数额,在数个债权人之间按各个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但租赁权因其物权化而有优先性,期房债权因其登记备案而具有优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