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
导读: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那么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关于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民法典规定的遗失物公告期限是多长(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而公告的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五条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二、什么叫做遗失物
遗失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为动产。不动产如土地即使时间久远致边界不清也不构成遗失物。除一般动产外,有价证券、银行存折及各种证书等也属于动产范畴。
2、须无人占有。遗失物在拾得前必须不为任何人占有。判断占有是否丧失,应依社会一般观念,根据具体情况,考察原占有人是否具有事实上控制该物的可能性。仅一时丧失对物的占有,并不能构成遗失。因此,占有的物品偶然进入他人地内、建筑物内,均不能构成遗失物。在自己房屋遗失的物品,不能视为遗失物。并且占有丧失必须具有确定性。无人占有是一种客观状态,与遗失人的主观认识无关,因此即使失主知悉遗失物的下落,仍不妨碍遗失物的成立。
3、须非无主物。遗失物占有的丧失非基于所有人之意。法学广义上的遗失物包括同性质、同特征的漂流物和失散的饲养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