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何变更或终止
导读:
准予终止的,支付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完成终止工作,交回《支付业务许可证》。那么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何变更或终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准予终止的,支付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完成终止工作,交回《支付业务许可证》。关于第三方支付机构如何变更或终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支付机构变更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
(一)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或组织形式;
(二)变更主要出资人;
(三)合并或分立;
(四)调整业务类型或改变业务覆盖范围。
二、支付机构申请终止支付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载明公司名称、支付业务开展情况、拟终止支付业务及终止原因等;
(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四)客户合法权益保障方案;
(五)支付业务信息处理方案。
准予终止的,支付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复完成终止工作,交回《支付业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