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
导读:
但是,此条不包括那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那么别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但是,此条不包括那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财产依法进行拍卖。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关于别人欠钱不还应该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问:有的人在借钱的时候说得好好的保证会还,出于相信出借方也不会让写借条或欠条,但到了后面借钱的就食言了,不还不说甚至满口否认不曾借过钱,这时出借方可谓是没有任何证据,想起诉都很困难,董律师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尤其是在取证方面。
律师:前已述及,最好是立字据。如果出借方没有任何证据,且对方又矢口否认的,出借方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护。若出现这种情况的,律师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取证:
一、找知情人出面协调,乃至出庭作证;
二、和对方接触或通话时,进行录音,当然若对方不予认可的,且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借款发生事实的,即便诉讼,主张也很难得到支持。
问:比借钱的否认借款事实的存在更让人崩溃的,应该就是借钱的人去楼空了,问亲人亲人不知,打电话电话不通,这时讨债的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要吧又是自己的血汗钱,对此,董律师有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律师:遇到这种情形是,律师建议仍然有应当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过邮寄、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可以缺席审理,作出判决,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凭生效判决申请执行。
当然,若对方没有下落,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判决将得不到立即执行。
但是,若你有对方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若不及时向法院起诉,可能会超过诉讼时效,最终你的权利将得不到保护。
问:有的人在找不到借钱人情况下,想找对方的父母还钱,或者直接把对方家里的财物拿来抵债了,或者曲线救国,找人去要债(手段不论),请董律师评析一下这些做法。
律师:如果对方父母同意代为偿还借款的,当然可以和其父母协商。如果对方有财物的,可以立即向法院起诉,同时对其财物进行财产保全,擅自拿走的方式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找人要债,可以通过中间人出面与对方协商还款事宜,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问:抛开借钱不还的人,也有这么些人,不是不想还钱,是真的没钱还,这时他们往往都很担心一个问题,就是自己欠钱不还,会不会被抓去坐牢什么的(借款金额较大的情形下),自己的财产会不会被强制拿走,会出现这些情况吗?
律师:《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可以看出,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能会涉嫌刑事犯罪。
但是,此条不包括那些确实没有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实践中,如果法院通知其到庭,其既没有正当理由,也多次拒绝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法院可以对其财产依法进行拍卖。
问:遇到借钱不还的人,出借方往往也很纠结,在追讨无果的情况下,总是会想到一个问题,对方就是故意借钱不还的,想追究对方诈骗的责任,这种情况下,欠钱不还的一方构成诈骗吗?
律师:是否构成借贷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要看结合具体情形。如果仅仅是公民间的借贷,一方拒绝偿还或无力偿还的,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不涉嫌犯罪。
问:有的人在急需的时候,会借高利贷,请董律师简要介绍一下借贷中高利贷的认定的问题,在写借条的时候如果要约定利息,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律师:《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本律师认为,借贷利息约定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可以认定为高利贷。在出具借条时,利息约定要明确、具体。
问:最后请董律师就借贷的问题给大家提供点建议。
律师:民间借贷一般注意事项:
一、订立书面协议,并妥善加以保管;
二、协议的内容要合法,要具体明确,通常应载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姓名、币种、数额、用途、期限、利息、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借款期限届满后,要及时追讨,防止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