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

导读:
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是不具有不安抗辩权的,借款合同并不符合为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但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借款合同是不具有不安抗辩权的,借款合同并不符合为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但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关于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借款合同有没有不安抗辩权
借款合同是不具有不安抗辩权的,借款合同并不符合为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但具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