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很多债还不上怎么办
导读:
欠很多债还不上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对于到期不予偿还的债务可通过诉讼渠道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不能按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偿还能力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那么欠很多债还不上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很多债还不上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对于到期不予偿还的债务可通过诉讼渠道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不能按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偿还能力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关于欠很多债还不上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很多债还不上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对于到期不予偿还的债务可通过诉讼渠道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人不能按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强制执行;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偿还能力的,可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