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
导读:
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分清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对暴力索债行为定性的关键。暴力索债案件的发生大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案发现场往往缺乏目击证人或客观证据来印证,往往会有侦查机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案件事实,不承认强抢行为的情形。即无论债务合法还是非法,对索债行为性质的认定并不重要。暴力索债可能涉及其他犯罪。暴力索债行为中,由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行为人使用暴力是为了索取债务,而不是为了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因此,索债行为一般不构成抢劫罪。那么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分清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对暴力索债行为定性的关键。暴力索债案件的发生大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案发现场往往缺乏目击证人或客观证据来印证,往往会有侦查机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案件事实,不承认强抢行为的情形。即无论债务合法还是非法,对索债行为性质的认定并不重要。暴力索债可能涉及其他犯罪。暴力索债行为中,由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行为人使用暴力是为了索取债务,而不是为了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因此,索债行为一般不构成抢劫罪。关于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怎样处理暴力索债行为呢
分清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对暴力索债行为定性的关键。实践中,往往会遇到有些行为人在索债无望的情况下,使用暴力强行劫取债务人财物的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雇用他人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如果使用暴力只是为了索取债务,不是为了劫取他人财物,主观上不具有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目的,故不构成抢劫罪。因此,分清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对于准确把握暴力索债行为的定性十分关键。
事后拒不承认强抢行为不影响对整个案件的定性。暴力索债案件的发生大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案发现场往往缺乏目击证人或客观证据来印证,往往会有侦查机关(部门)介入调查后,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案件事实,不承认强抢行为的情形。行为人客观上不承认犯罪行为,由此可推断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而主张以抢劫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抢得财物的价值超出债务数额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借贷纠纷中的债权方,在实施强抢行为、确定强抢财物时一般都经过认真比对,确保所强抢的财物价值超出债务数额,并且以此作为逼迫对方偿还债务或者抵销债务的筹码。对于强抢的财物超出实际债务的部分,若行为人主观上有明确的认知,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应以抢劫罪论处。对此问题应慎重处理,一般不以犯罪处理,但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被强抢的财物价值与债务数额相差不大,且该财物具有不可分割性,如汽车、设备等,因财物具有整体性,虽然超过债务数额,但仍应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被强抢的财物价值与债务数额相差巨大,行为人不以解决债务纠纷为目的,仅以债务纠纷为借口,实际上是强抢他人财物的,则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强抢财物的过程中,趁被害人不注意,顺手牵羊拿走被害人其他财物的,因其主观上具有窃取他人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则可能构成盗窃罪。
债务是否非法不影响案件性质的认定。非法债务主要指因赌博、贩卖毒品、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实践中因非法债务引发的强抢财物的案件频发。如果行为人强抢的目的是解决债务纠纷,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其行为不以抢劫罪论处。即无论债务合法还是非法,对索债行为性质的认定并不重要。债务类型仅对量刑有一定影响,索取非法债务(赌债和高利贷)及关系不明确的债务在量刑上要重于索取合法债务。但如果没有债务纠纷,即使强抢的财物是对方非法取得的,如盗窃所得、赌博所得、贩卖毒品所得等,仍然构成抢劫罪。因为刑法保护的虽然是合法占有,但对使用非法方式改变非法占有的行为,刑法也持否定态度。
暴力索债可能涉及其他犯罪。暴力索债行为中,由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纠纷,行为人使用暴力是为了索取债务,而不是为了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因此,索债行为一般不构成抢劫罪。但债权人索取债务应采取合法、正当的途径,在使用暴力强抢他人财物的过程中仍然可能构成其他类型的犯罪。比如,为索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构成犯罪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索债过程中的暴力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定罪处罚;在索债过程中强迫对方进行交易,还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