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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龙珊律师2022.02.07281人阅读
导读: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那么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

实践中有二种方法:

一是债务人增资扩股。

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操作时需要注意以下二个问题:一、债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方法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的债权而享有的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的债务账面价值与股份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务重组的所得税问题

在以债务转换为资本方式进行的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债权人(企业)应当将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确认为该项投资的计税成本。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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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股权的要求是:不违法、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决确认;或者列入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以及需要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目前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具体法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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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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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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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和债权在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用以出资的,法律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货币,以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可作价出资,但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

    内容: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那么股权质押贷款怎么操作?申请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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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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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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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并不是转让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公司承担的,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

    内容: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权法》再次明确股权可以质押。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目前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那么股权质押后股东可以分红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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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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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为可以缓解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企业的自有资本,可能避免银行部分贷款的风险,局限性有可能使企业产生赖账的心理,且有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有什么区别

    内容: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股权投资拿到的是被投资企业的股份,成为合伙人或股东之一,通过分配利润或者其他方式来获得收益,3、法律分析: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区别:一般来说,它们的投资期限不同、投资方式不同、投资目的不同。

    张芸律师
    2023.11.2096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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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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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整体转让的,债权债务继续由公司承担。2、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发生变化,公司法人主体并没有发生变化,所以,股权转让的,对公司债权债务没有任何影响。公司债权债务仍由公司负担,与公司股东没有直接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程序是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程序是

    内容: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⑷出质人应提供有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股权出资而出具的验资报告。出质人应出具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经股东同意对外出质的股份,质权实现时,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股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不能取得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则股权不能质押给股东以外的人,股权所有者只能从不同意出质的股东中间挑选质权人。若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人得以将自己的股权质押给股东以外的质权人,只须在实现质权时保证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即可。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程序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32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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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募基金可以做债权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先向目标企业提供一笔贷款,并且约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选择将该等贷款形式的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或者要求目标企业到期归还借款本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财产的投资包括买卖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标的。非公开募集资金,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登记备案、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适用本办法。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私募基金业务适用本办法,其他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上述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内容: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㈡ 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因此,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在对股东以外的人出质时,须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须经审批机关批准。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60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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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承担是:如果是出资方面的债权债务,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由新股东享有,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是原股东滥用职权方面的债权债务,则由原股东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

    内容: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那么股权质押的规定体现在哪些法律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66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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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股权的法律涵义是: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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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物权法》关于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质登记程序的规定与《担保法》不一致。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那么股权质押操作流程有哪些?股权质押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1097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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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和税务应作以下处理:1、债权债务依法应由公司享有和承担;2、股权转让应当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

    内容: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成为债务人企业股东之一,增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行为,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二是股权转让,债务人转让在其它公司的股权,债权人全部豁免或者部分豁免的债务。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的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金的,应当先将差额冲减减值准备金,减值准备金不足以冲减的,计入当期损益。那么债权转股权如何操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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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

    内容: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公司持表决权股东过半数同意其它股东对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律师进行尽职调查所形成的最终报告将成为收购方签定收购和约的最基本的判断对尽职调查的内容可根据律师承办有限公司收购业务指引规定的内容操作实践中根据收购的目的作出有侧重点的调查。那么股权收购是否要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1.3027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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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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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转让股权应经按下列方式操作:1、如果是内部转让的,一般需要转让双方协商一致;2、如果是外部转让的,应先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然后当事人持股东会决议、本人身份证明、股权权属证等材料,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合法转移股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

    内容:就是将公司股份质押给债权人以获得资金。下面就由律师365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所谓流质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归质权人所有。即非通过法律规定的对质物的处分方式,出质股权不得自然归质权人所有。其次,股东在出质时未行使购买权,并不剥夺股东在质权实现时再行使购买权。所以,对以出资为质标的的,股权质权于实现时,其他股东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因股权质权的实现而使股权发生转让后,应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否则该转让不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那么股权质押后如何实现债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024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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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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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

    内容: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有: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在实行债权转股权的政策上应注意:一是必须明确债权转股权是对由于体制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的特定政策,是"一次性"的,不具有延续性,以防企业形成"赖帐机制"。操作"债权转股权"的要点是:首先,要选好债务人。通过债权转股权的方式解决企业负担问题 ,并不适应所有负债企业。其次,对选好的债务人的逐笔负债进行分析,将符合条件的部分债权作股权转换。以负债转股权为契机,形成明晰的产权关系,形成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运行机制,这样有利于企业形成良性循环。那么债权转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1048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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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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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并不是转让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是由公司承担的,股权转让只是股东将对公司享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分红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分红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股权被质押,不影响参加配股、参加分红的权利。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后还可以分红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01003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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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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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必须办理变更登记,不是必须公告。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股权转让协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等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将股权转至债权人的担保能否要求债权人偿还公司债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将股权转至债权人的担保能否要求债权人偿还公司债务

    内容:股东以将其股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方式为债务履行提供担保,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以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为由,请求作为名义股东的债权人与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黄东洁律师
    2022.04.152651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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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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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公示期限的一般时长为30日。最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同其他人订立书面协议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内容:股权质押回购利率是浮动的,那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利息,就是进行股权质押后,赎回股权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中国《公司法》对股权质押缺乏规定。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物权法》颁布在后,股权质押的法律实践操作以《物权法》为准。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那么股权质押利息计算方法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1084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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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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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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