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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2022.02.07258人阅读
导读:

自然债权定义是什么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作为欠缺请求力而形成的自然债权,指的是债权欠缺间接请求力。债法赋予债权的只是请求的效力,如果债务人经请求依旧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从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债权人不能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所以,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必须赋予债权实现的公权利救济,赋予其执行力。因而,赋予债权人受领和保持受领利益的权利就是债权的应有之义。那么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自然债权定义是什么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作为欠缺请求力而形成的自然债权,指的是债权欠缺间接请求力。债法赋予债权的只是请求的效力,如果债务人经请求依旧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从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债权人不能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所以,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必须赋予债权实现的公权利救济,赋予其执行力。因而,赋予债权人受领和保持受领利益的权利就是债权的应有之义。关于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自然债权定义是什么

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

效力:

1、请求力。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请求力可以分为直接的请求力和间接的请求力。直接的请求力指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本人请求履行债务的效力。间接的请求力指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履行债务,从而实现自己债权的效力。作为欠缺请求力而形成的自然债权,指的是债权欠缺间接请求力。

2、执行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债法赋予债权的只是请求的效力,如果债务人经请求依旧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从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债权人不能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所以,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必须赋予债权实现的公权利救济,赋予其执行力。

3、保持力。即指债务人有受领并保持债务履行利益的效力。债权的实现,既要有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又要有债权人的受领行为。如果债权人没有受领权,债务的履行就失去了对象,“债权”一词也就变得毫无意义的了。因而,赋予债权人受领和保持受领利益的权利就是债权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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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的定义以及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民间借贷的定义以及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

    内容:民间借贷的定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由此看来,民间借贷也必须规范运作,逐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间借贷及时催收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权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借款期满后又经过3年,出借人不能证实期间曾经催收过的,法律不予保护。这种变味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那么民间借贷的定义以及适用法律的原则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40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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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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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劣后债权的定义是在破产清偿顺序上排列于普通破产债权之后的债权,分类有破产宣告后产生的利息,因破产宣告后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债权人个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债权人的定义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债权人的定义

    内容: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 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按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那么债权人的定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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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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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

    内容:自然是相对于法律而言的,不受法律保护。自然债务是指债务现实存在,但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债权的债务。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作为法律债务具有上述权能与效力,是一种完全之债,而自然债务之所以为自然债务而区别于法律债务,系因其欠缺债的部分权能和效力,故有学者称自然债务为不完全债务,并将自然债务定义为失去法律强制力保护,不得请求强制执行的债务自然债务的类型1、违反法律规定的债务。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那么自然债务的类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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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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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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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

    内容:自然债权定义是什么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作为欠缺请求力而形成的自然债权,指的是债权欠缺间接请求力。债法赋予债权的只是请求的效力,如果债务人经请求依旧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从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债权人不能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所以,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必须赋予债权实现的公权利救济,赋予其执行力。因而,赋予债权人受领和保持受领利益的权利就是债权的应有之义。那么自然债权的定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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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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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怎样的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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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孟廷

    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怎样的

    内容:自然债权效力自然债权是不完全债权,它主要是欠缺法律债权效力之一而产生的。即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效力。即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请求法院依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其债权的效力。债法赋予债权的只是请求的效力,如果债务人经请求依旧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无从保障自己的债权,因为债权人不能采取私力救济方式对债务人实行人身强制或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因而,赋予债权人受领和保持受领利益的权利就是债权的应有之义。此时甲对乙享有的债权就是自然债权,而乙此后良心发现,把钱又还给了甲。乙不能以甲的债权法律不再保护为由申请此为甲的不当得利,而要求甲返还。那么自然债权定义以及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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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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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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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担保的定义以及债权担保都有哪些类别呢?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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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债权担保的定义以及债权担保都有哪些类别呢?

    内容:法律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债权担保,即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担保法上仅指定金。那么债权担保的定义以及债权担保都有哪些类别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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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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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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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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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

    内容:设立抵押权的目的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因此,对于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应有明确的约定。在我国民法中,债权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四种原因而产生,但《担保法》规定的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不包括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以及损害赔偿之债。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那么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定义以及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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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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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剥离债权债务的定义和动因以及企业如何剥离债权债务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剥离债权债务的定义和动因以及企业如何剥离债权债务

    内容:我们都知道,要想经营好一个企业是很不容易的,为了企业的生存,会面临很多的问题,比如说,为了把企业的损失最小化,把收益最大化,需要进行债权债务的剥离,那么企业如何剥离债权债务呢?剥离出售的超额收益率在1%~2%之间,而分立产生的超额收益率为2%~3%之间。那么剥离债权债务的定义和动因以及企业如何剥离债权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0935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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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债权包括哪些?抵押物的方式是如何定义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抵押担保债权包括哪些?抵押物的方式是如何定义的?

    内容: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3、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如果抵押物为限制流通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有关部门予以收购。那么抵押担保债权包括哪些?抵押物的方式是如何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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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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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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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特点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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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娱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特点

    内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合同的特点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债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风凛凛或无效那么债权转让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那么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合同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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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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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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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有哪些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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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有哪些

    内容:按现在的法律来说,债权人有权利向债务人讨回欠款的合法权利。接下来催天下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那么债权和债务的定义以及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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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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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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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

    内容: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禾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下面分享下:债务的产生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提出要求的一方就是债权人,被要求的一方就是债务人。合同是债权产生最主要的原因。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受到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另一方返还不当利益。那么债权产生的原因是如何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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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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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指的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的就是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享有债权的是债权人,需要履行义务的则是债务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定义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定义

    内容: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亦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定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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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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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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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内容:什么是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债权转让后,抵押不一定需要重新登记的;但是,为了避免以后产生纠纷,如果有可能,还是应该尽量重新办理抵押登记。由此可见,债权受让人可以取得和行使原债权的抵押权,并没有规定受让债权后的债权人必须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变更抵押权人手续后才能享有和行使抵押权。债权转让是不需要登记的,但是登记过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那么债权转让的定义以及债权转让需要登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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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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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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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与债权债务关系是如何定义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与债权债务关系是如何定义的!

    内容:双方协议终止债的,债即因双方的协议而消灭。这是指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个民事主体,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含义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那么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与债权债务关系是如何定义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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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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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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