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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

翁玉素律师2022.02.0797人阅读
导读:

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那么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关于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

“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的,由执行法院向申请执行人发放的、用以证明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尚享有债权的权利证书。

债权凭证的特征是什么

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

2、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

3、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债权凭证的内容是债权人据以申请执行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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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合同的特征分别有:债权债务合同有效成立;债权属于法定可以转让的范围;债权转让需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符合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条件;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从上可以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它的上述特征与执行中止的特征完全相同。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债权凭证发放后案件终结执行,原判决效力被废止。由于债权凭证是项新的规定,各地操作有所不同。在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权利人依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凭证中登记的权利。(二)债权凭证的特征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那么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29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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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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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权利的法律特征有是相对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而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有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转让而转让,其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凭证特征有哪些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债权凭证特征有哪些

    内容:债权凭证特征有哪些1、债权凭证是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放的,它没有严格的审判程序。如涉及人身权执行案件均不能发放债权凭证。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那么债权凭证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757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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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

    内容: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债权凭证”是由人民法院发给债权人一种书面凭证。那么债权凭证有什么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97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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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的特征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凭证的特征

    内容:从上可以看出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它的上述特征与执行中止的特征完全相同。执行中止适用范围广,任何性质案件只要出现应当中止情形,都适用执行中止,而债权凭证仅适用于金钱给付案件。债权凭证发放后案件终结执行,原判决效力被废止。而案件中止执行后,实体权利义务未发生变化,仍依原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执行 4、发放条件不同,债权凭证原则上须申请执行人自愿申领,而执行中止法院可依职权发放。那么债权凭证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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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780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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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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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债权有什么凭证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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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担保债权有什么凭证

    内容:预料担保债务凭证市场将会在未来金融领域里,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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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4105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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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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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债权人的特征是:债权人的利息可抵税;债权人在破产时具有优先清偿权;债权人对企业无控制权;以及债权人有固定收益的索取权,可以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 债权人如何面对持有的债权凭证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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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债权人如何面对持有的债权凭证

    内容:实践中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经过调查,查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申请人也不能在法院指定的申报期限内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证据的情况下,签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申请人领取债权凭证后,执行程序终结。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持债权凭证再次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那么债权人如何面对持有的债权凭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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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9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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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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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撤销权的特征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债权人撤销权的特征什么?

    内容: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75条明确确立了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由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往往会妨碍交易安全,影响第三人的权益,因而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法律效果。债权人撤销权,与债权人代位权同为对于债权人保护债务担保力所设的制度,二者皆为对于债权的相对性的突破。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特征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0916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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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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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债权具有的法律特征是:债务债权具有相对性;一般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形成的;以及以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债权凭证的缺点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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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债权凭证的缺点

    内容:债权凭证制度是一种案件终结执行的制度。而债权凭证是在权利义务尚存在的情况下、在被执行人暂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发放的,不符合权利义务根本消灭的特征。有一种意见认为债权凭证的性质属公证文书,但法院作为公证文书的发放主体更是值得怀疑。而一旦法院发放了债权凭证,原已生效判决被法院终结执行,一方当事人据以要求对方履行的依据被撤销,申请执行人就不能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利息。有一种观点认为,实践中是先发债权凭证后终结执行,因此依据未被撤销,仍可按民诉法双倍计息。因此,债权凭证剥夺了当事人依法享有主张利息的权利,侵犯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债权凭证的缺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746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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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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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于借钱不还对债权凭证的优点分析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有关于借钱不还对债权凭证的优点分析

    内容:③、债权凭证的实施可以避免债务人逃避执行,迫使债务人尽早主动履行。④、债权凭证的实施对执行案件可以裁定终结执行,减少法院积案,减轻法院的社会压力。实践中基本操作程序是:在执行期限届满前后,执行法院认为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仍不足清偿债务的,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制作、发放债权凭证,同时终结原判决的执行。在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权利人依据债权凭证向法院申请执行债权凭证中登记的权利。那么有关于借钱不还对债权凭证的优点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50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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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来对债权凭证进行分析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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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如何来对债权凭证进行分析

    内容:但如果对这类案件直接裁定终结执行,一旦发现被执行人又有财产可供执行,由于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规定案件终结后可重新申请执行,将造成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由此可以看出债权凭证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二是债权凭证是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现有财产经强制执行后仍不足清偿债务时发放的。那么如何来对债权凭证进行分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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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628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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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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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特征是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特征是哪些?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特征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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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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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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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征为是无因行为,是无偿行为,不需要特定的形式等,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随之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债权人如何仅根据转账凭证,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债权人如何仅根据转账凭证,向债务人追讨欠款?

    内容:所以经常会遇到借款人用自己的方法去追讨,但是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那么债权人如何仅根据转账凭证,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对于借贷案件的作了明确的规定。债权人一方提供了转账凭证这一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是可以证明债务人向债权人借贷行为的事实的,而且债权人能提供到证据,是对其有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据此确定双方的借贷关系。那么债权人如何仅根据转账凭证,向债务人追讨欠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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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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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凭证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债权凭证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内容:债权凭证的相关知识有哪些一、债权凭证与执行中止极为相似债权凭证的特征有:1、债权凭证是法院向当事人发放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在权利人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可以根据该债权凭证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而债权凭证原则上要在法定执行期限届满后发放,期限未满不能发放。那么债权凭证的相关知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70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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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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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内容: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那么债权转让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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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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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以及债权转让的特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以及债权转让的特征

    内容:个人债权转让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就是有效的:首先,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债权转让的特征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那么个人债权转让是否有效以及债权转让的特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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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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