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内部效力有哪些
导读:
(二)表见让与的效力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那么债权转让内部效力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二)表见让与的效力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关于债权转让内部效力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债权转让内部效力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的效力以债权转让通知为准,该通知不得迟于债务履行期
在债务人收到债权让与通知之前,对让与人(原债权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即债务人仍以让与人为债权人履行义务的,同样可以免除其债务,受让人不得以债权已经转让为由,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而只能要求让与人返还所受领的债务人的履行。但债务人在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即应将受让人作为债权人履行债务,其对让与人的履行不能构成债的清偿,债务不能免除,仍须向受让人履行,而让与人如果仍然受领债务人的清偿,则属非债清偿。债务人可以以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二)表见让与的效力
当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事项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并未发生或者让与无效,债务人基于对转让事实的信赖而向该第三人所为的履行仍然有效,此即为表见让与。
(三)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债务人对受让人的抗辩权包括:
1.合同不成立及无效的抗辩权。
2.履行期尚未届至的抗辩权。
3.合同已经消灭的抗辩权。
4.合同原债权人将合同上的权力单独让与第三人,而自己保留债务时,债务人基于让与人不履行相应债务而产生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