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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

王学瑞律师2022.02.07814人阅读
导读: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私人借款时,有抵押物的,可以办理抵押物的登记,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那么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私人借款时,有抵押物的,可以办理抵押物的登记,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关于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

私人借款时,有抵押物的,可以办理抵押物的登记,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私人借款要注意什么

第一、借贷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债权,反而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最好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

第三、当借款人不能如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

第四、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或要求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做其保证人,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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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纠纷该怎样处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金融借款纠纷该怎样处理

    内容: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是指经批准的数额,超规定借款要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利率是国家严格规定的,双方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之间确定借款利率。是指借款人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还款结算方式归还借款,如不能按期还款,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延期归还,逾期不还,应承担民事责任。是指借款人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方向、还款期限所作的承诺。是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借款用途以外的项目或者逾期还款应承担的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那么金融借款纠纷该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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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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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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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借款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一份,如果对方不愿意重新签订且拒绝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证明借款事实存在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以及要注意什么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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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以及要注意什么

    内容: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那么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以及要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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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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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私人之间的欠款长期不还借款人怎样才能追回欠款呢?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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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熙

    民间私人之间的欠款长期不还借款人怎样才能追回欠款呢?

    内容: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四)写起诉状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民事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那么民间私人之间的欠款长期不还借款人怎样才能追回欠款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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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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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内容:下面,律师365小编将会为大家介绍一种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那么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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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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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

    内容: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私人借款时,有抵押物的,可以办理抵押物的登记,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债权人可以将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那么私人借款抵押物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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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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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在质押该车辆时经过你的同意,你可以与你父亲协商还款后将车要回,或要该车辆的同等金额价款。质押权人是不能够使用质押物的,现在使用造成车辆贬值等事宜,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如果未经过你的同意,你可以向你父亲主张权力。
  •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内容:欠条 债务纠纷起诉书 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借款合同 高利贷 民间借贷利息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两种,一是担保人知情的情况下,担保人属于从犯,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有财产就用财产抵债,没有财产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免除责任。那么担保公司假抵押物担保人应承担怎样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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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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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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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借款欠条应该怎样打才合法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私人借款欠条应该怎样打才合法

    内容:私人借款欠条应该怎样打才合法借据没有什么固定格式,因为现在很多地方的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中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最好写明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另外最好写明借款地址。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能否初步认定债权关系形成的原因,对当事人最大的影响是诉讼时效的计算问题。如果写明是借条,借贷关系成立的话,则适用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那么私人借款欠条应该怎样打才合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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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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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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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之间约定的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该范围内合法。如果超过该利息比率的,则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私人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呢以及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私人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呢以及借贷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一般来说,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是私人不是出于赚取高额利息的目的,并对借款事实签订了协议和借据,则是合法的,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超过的部分是无效且违法的,欠款人可以以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不偿还超过的部分。那么私人借贷是否受法律保护呢以及借贷纠纷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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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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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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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借款问题怎样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借款问题怎样处理

    内容:夫妻之间的借款问题是很常见的而在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这个问题很好处理就好像在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间的借贷那样简单明了。怎么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呢首先夫妻之间的借款常常在离婚的时候才会有真正的意义在婚姻关系比较圆满的前提下很少会发生夫妻一方仅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借款而不要求离婚的情形。其次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下会出现更为复杂的情形如果对方需要向自己借款的数额比较大的时候可以作出一个协议暂时在借款后的一段时间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样借款协议的效力就比较的清晰明了偿还的时候也比较好处理。那么离婚时夫妻之间的借款问题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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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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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

    内容:如果借款人未能偿还债务,担保的在履行了自己的担保责任后,可以以借款人的反担保抵押物的处理所得来做为自己的赔偿。如果借款人的抵押物为假,那么应符合“以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这一情形,可以判定担保无效。反担保时,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那么借款人反担保假抵押物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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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50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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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样处理以及包括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样处理以及包括哪些

    内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如何处理虽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但也要区分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3、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怎样处理以及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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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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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法中抵押物的处理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担保法中抵押物的处理是怎样的

    内容:担保法中抵押物的处理是怎样的:一、抵押物的存在使债权人不再享有执行其他财产的选择权。抵押合同经登记生效后,未经抵押权人的同意,抵押人的转让行为归于无效。虽然《担保法》没有明确物权的担保应当先执行担保物,但抵押权的设定,是为保证债权的实现,具有稳定性和特定性。债务人对抵押物以外的财产,享有自由的支配和处置权。那么担保法中抵押物的处理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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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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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

    内容: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复利。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那么私人借款利息的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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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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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民间借款纠纷怎样处理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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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民间借款纠纷怎样处理

    内容: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民间借款纠纷怎样处理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第一,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承办人应具有合法资格。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应特别注意此点,防止被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擅自加重担保责任,承担本不应承担的责任。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民间借款纠纷怎样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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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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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银行借贷纠纷主要有哪些以及是怎样处理的?

    内容:在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一些企业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导致企业严重亏损、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对借款纠纷中利息的审查,不应仅限于当事人双方有无争议了事。考虑到利息问题的专业性,为防止错案发生,建议在人民法院配备必要的技术辅助设施或者引入第三方的独立审查。那么银行借贷纠纷主要有哪些以及是怎样处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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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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