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虽未加盖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是否有效
导读:
出具的欠条上虽然没有单位公章,但有负责人的签名,单位依法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欠条上虽然没有被告的公章,但有被告人的签名,被告负责人向原告出具欠条的行为明显系职务行为,依法应有被告承担。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情况经常发生。欠条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代表企业签字的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以及是否有足够权限,而没有企业公章不足以影响欠条的法律约束力。那么欠条虽未加盖单位公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出具的欠条上虽然没有单位公章,但有负责人的签名,单位依法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欠条上虽然没有被告的公章,但有被告人的签名,被告负责人向原告出具欠条的行为明显系职务行为,依法应有被告承担。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情况经常发生。欠条是否有效,关键在于代表企业签字的人是否属于职务行为以及是否有足够权限,而没有企业公章不足以影响欠条的法律约束力。关于欠条虽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欠条虽未加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是否有效
有效。出具的欠条上虽然没有单位公章,但有负责人的签名,单位依法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欠条上虽然没有被告的公章,但有被告人的签名,被告负责人向原告出具欠条的行为明显系职务行为,依法应有被告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