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可以追偿吗
导读: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担保人系因主观故意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就该部分迟延利息向主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属于合法利息,并未超出主债权的范围。本案中,担保人如果由于自身经济能力的原因不能履行生效判决,却又必须自己承担该部分迟延利息,未免有失公允。那么担保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可以追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担保人系因主观故意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就该部分迟延利息向主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属于合法利息,并未超出主债权的范围。本案中,担保人如果由于自身经济能力的原因不能履行生效判决,却又必须自己承担该部分迟延利息,未免有失公允。关于担保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可以追偿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人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可以追偿吗
主债务人怠于履行主债务,导致担保人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担保债务,从而导致该部分迟延利息的产生。在没有充分证据证实担保人系因主观故意未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担保人可以就该部分迟延利息向主债务人追偿。
一、保证具有附从性和补充性
保证的附从性是指,保证债务以主债的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为前提,随主债的消灭而消灭。其范围和强度不得超过主债务,不得与主债务分离而转移。保证的补充性是指,在一般保证中,先由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对债权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责任保证中,虽不存在上述履行的前后限制,但也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主债务时,债权人才既可以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形式上属于清偿自己的债务,但对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实质上仍然属于清偿主债务人的债务。因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二、迟延利息并未超出主债权的范围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保证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产生的迟延利息属于合法利息,并未超出主债权的范围。
三、主债务人未提供证据证实迟延利息的产生系由于担保人过错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