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导读:
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代位权诉讼为民事诉讼,首先须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其次,代位权诉讼为一种特别民事诉讼程序,具有与普通诉讼不同的特殊要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主张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仅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确认的债权。那么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代位权诉讼为民事诉讼,首先须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其次,代位权诉讼为一种特别民事诉讼程序,具有与普通诉讼不同的特殊要件。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主张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仅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确认的债权。关于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权规避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短期时效为一年;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如果要规避诉讼时效的,需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当事人主张代位权,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起到规避作用。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行使,这种诉讼称之为代位权诉讼。
代位权诉讼为民事诉讼,首先须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其次,代位权诉讼为一种特别民事诉讼程序,具有与普通诉讼不同的特殊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针对代位权诉讼的特殊性,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四个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债权的发生依据则在所不问,不应限于合同之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主张行使代位权,只需向法院提供一般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不应仅限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确认的债权。
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理解,《合同法解释一》第十三条规定:“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