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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

姚平律师2022.02.07179人阅读
导读: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一、各国破产法中的一般规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债权人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对待全体成员单位的原则统一维权,尊重成员单位所拥有的合法权益。那么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一、各国破产法中的一般规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债权人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对待全体成员单位的原则统一维权,尊重成员单位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

一、各国破产法中的一般规定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国破产法对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一般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规定:

1、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债权人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调查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有权查阅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会计账簿和资料等;

2、审查债权,作为最终受偿的基础;

3、讨论通过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变价和处理;

4、讨论通过和解协议、重组方案,对于债务人是否有可能出现重生的机会,或者是否有必要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须适时做出妥协和让步的决定,以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债权。

二、我国法院内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三、我国法院外债权人委员会职权的约定

法院外债权人委员会是为各债权人采取联合统一行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而成立的,是债权人解决债务危机的最高决策机构。参与债权人委员会的各债权人以协议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并以协议或决议方式决定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议事规则和与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债权人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对待全体成员单位的原则统一维权,尊重成员单位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债权人委员会之债权人须共同签订《债权人协议》,该协议约定以下事项(享有的权利):

1、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各自的授权代表组成,会员包括银行债权人及非银行债权人;

2、债权人委员会是债务重组的最高决策和执行机构,有权依据协议有关约定,代表各成员对债务重组及其相关事宜(包括表决债务重组方案和监督重组方案的落实)做出最终决定;

3、由债权人委员会对各债权人申报的重组债权予以确认;

4、确定重组工作所需聘请的中介机构;

5、协调重组各方的行动;

6、当无法达成各方认可的债务重组方案,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进入破产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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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

    内容:具体地说,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包括股权的支配作用、经营者的地位和立场、现行债权处理政策导向、公司独立人格滥用和债权人权益保护观念陈旧五个方面。有限责任给予股东将上市公司资产交给经营者而不必偿付全部债务的权利,无限索偿权给予股东获得潜在收益的最大好处。从权利与义务的角度看,上市公司的股东与债权人处于不平等地位,股东拥有主动权,而使权人是被动的,即股东支配债权,是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客观存在。那么影响上市公司债权人权益的因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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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之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人对相对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被采取保全、执行措施,或者债务人破产的,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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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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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委员会的成立需由债权人会议进行选举。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而债权人委员会是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的,其成员不得超过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第六十八条 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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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内容: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具体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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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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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

    内容:现代各国公司法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保护。换言之,公司债权人保护的具体制度体现在三个阶段,即公司设立阶段、公司营运阶段和公司清算结束阶段。本文拟对我国和主要发达国家的公司法中的公司债权人权益保护制度进行比较,试图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以期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完善及公司法实践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作用。那么论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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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债务问题具体表现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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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宗琼

    公司债务问题具体表现在哪里?

    内容: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公司债务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二)公司债务的解决途径包括调解法出现公司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公司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那么公司债务问题具体表现在哪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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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应当实现被担保债权的情况是:1、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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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规定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夫妻共同债务具体的规定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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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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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一、各国破产法中的一般规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债权人委员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应依照公平、公正、公开对待全体成员单位的原则统一维权,尊重成员单位所拥有的合法权益。那么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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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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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规定为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作用?诉讼时效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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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作用?诉讼时效有多久?

    内容: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目的。至于保险人在理赔之前与造成保险标的损害的第三人的磋商,并不构成保险人代位求偿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时保险人尚未支付保险金,不享有代位求偿权。保险人理赔之后当然取得代位求偿权,即使被保险人未履行追偿义务,诉讼时效期间保险人的追偿行为足已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无须被保险人通知第三人权益转让的事实。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时效有多久代位权的诉讼时效适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债权人代位权的产生,以合法债权的存在为前提。那么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哪些作用?诉讼时效有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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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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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调查财产的方式具体包括:1、一般由债权人本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调查;2、对于因客观原因债权人本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不能自行收集的财产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 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是什么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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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是什么

    内容: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是什么债权人委员会为破产程序中的选任机关,由债权人会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为便于决定事项、开展工作,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为奇数,最多不得超过9人。出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强制施行。人民法院接到债权人委员会的请求应当在5日内作出决定。那么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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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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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规定是一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是哪些?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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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是哪些?

    内容: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那么债权人委员会的作用是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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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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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债权人效应的作用机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共同债权人效应的作用机制

    内容:共同债权人效应首先由Kaminsky Reinhart提出,之后Caramazza.et al.和Sbracia Zaghini等人对该问题进行了拓展。笔者在Sbracia Zaghini的基础上,从债权人(银行)和债务人(借款国)的角度分析共同债权人效应在金融危机国际传导中的作用机制。银行调整资产组合的必要性取决于危机对其冲击的大小以及银行原有的损失准备金额。(二)银行调整资产组合的能力当危机借款国对银行的冲击很大,银行将要承担很大的潜在损失时,它希望通过调整资产组合降低风险以满足监管的要求。那么共同债权人效应的作用机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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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是: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并且有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

    内容:在破产程序中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保护全体债权人的,保障债权人会议职能的有效执行,并在债权人会议闭会期间对破产程序进行日常必要的监督。债权人委员会为破产程序中的选任机关,由债权人会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置。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代表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罢免。此外,债权人委员会中还应当有一名债务人企业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为便于决定事项、开展工作,债权人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原则上应为奇数,最多不得超过9人。出任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那么债权人委员会的概念与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57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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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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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人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债权人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内容: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那么债权人委员会职责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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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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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内容: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债务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拒绝继承,则其遗产归国家所有,由国家根据遗产的多少,代为偿还债务人的债务,此时的国家就是债务人的继承人,适用继承的一般规定,其具体管理机关就是债务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而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只要债务到期或者符合保证合同的约定,就可以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债务人生前的债务,偿还完毕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在生前有保证人做担保,在债务人死亡,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范围内偿还债务人的债务。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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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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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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