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张债权要的证据有哪些
导读:
搜集证据要注意什么一、善于保留好债权凭证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那么主张债权要的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搜集证据要注意什么一、善于保留好债权凭证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应当查清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财产,指定临时管理人或者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半年。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根据被宣告失踪人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终结审理的裁定。关于主张债权要的证据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主张债权需要的证据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无论是借条、欠条还是借款协议,都要明确写明以下内容:
1、借贷双方的信息;
2、约定的利息,但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3、还款日期,若无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偿还债务,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如何搜集债权证据
1、提高法律意识,保留好债权凭证。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2、保留证据应注意期限。从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搜集证据要注意什么
一、善于保留好债权凭证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火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
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保留证据应注意期限
从民间借贷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民间借贷借条需具备的条款
应写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人的全称(全名);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名;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怎么处理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二条,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的,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未被宣告失踪,债权人起诉要求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公告传唤后缺席判决或者按中止诉讼处理。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失踪的案件,比照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的特别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