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 如何向法院起诉
导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那么债务人下落不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关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正文: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5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