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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陈明月律师2022.02.08648人阅读
导读: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那么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关于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相关法律知识: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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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是怎么定义的,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哪些区别?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是怎么定义的,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哪些区别?

    内容: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2、连带责任有的有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如共同侵权责任,有的则没有内部责任划分,如保证关系中的连带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是怎么定义的,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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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在对债务人采取诉讼或者仲裁措施并就其财产强制执行之前,保证人有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除此之外,二者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点也存在差异: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时起算;连带保证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起算。《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怎么回事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怎么回事

    内容:因为担保期限是没有直接的限定的。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那么连带担保最长期限两年是怎么回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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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对连带责任担保期限的规定具体是《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其中明确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 担保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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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担保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内容:处理民事纠纷,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过了诉讼时效就不会有胜诉权了。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和最高法院上述“解释”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起算的时间是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计算。与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起算的条件不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无须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也无须等待判决或仲裁裁决生效,而只须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并且从提出要求之日起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那么担保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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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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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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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内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那么担保时效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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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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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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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建国

    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

    内容:《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同一般的合同履行责任不同,一般的债权债务纠纷的履行期限必须是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向对方主张权利。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来算的吧。那么担保合同期限的起算点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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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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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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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给别人担保的法律风险假如担保人责任受损可主张赔偿,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那么反担保合同的地域管辖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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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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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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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那么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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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担保人的债务纠纷,债务人不还款时怎么讨债?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有担保人的债务纠纷,债务人不还款时怎么讨债?

    内容:一般保证的方式必须是双方有明确约定不能还款才履行担保,那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首先是要找债务人还,而不能找担保人,有先后顺序,债务人仍不还款的,到法院起诉也是告债务人,不能告担保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有担保人的债务纠纷,债务人不还款时怎么讨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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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确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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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怎么确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内容:怎么确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根据他们的区别确定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怎么确定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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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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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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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担保是连带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有哪些

    内容: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根据上面对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分析,作为债权人,让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对债权人更为有利。那么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区别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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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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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担保,即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欠债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诺由担保人承担责任,只要欠债人不履行债务,债主就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而不管欠债人是否有能力还款。一般担保,即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承诺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一般担保,前提是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了,才由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主得先让欠债人本人还款,欠债人本人无法还款,没有能力还款时,才能追保证人代为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 根据相关的规定担保书最简单怎么写?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根据相关的规定担保书最简单怎么写?

    内容: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委托人在权限范围内办理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承认。本授权委托书自委托人签字之日生效。委托人(签字):受托人(签字):______年___月___日3、个人授权收款委托书此授权书有即日,即二零一伍年 月 日起生效。那么根据相关的规定担保书最简单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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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怎么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怎么规定

    内容: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怎么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其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那么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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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担保连带责任怎么算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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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平

    借款担保连带责任怎么算

    内容:(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那么借款担保连带责任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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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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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讼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诉讼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

    内容: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值得注意的是,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那么诉讼担保合同的诉讼时效应该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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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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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担保的借条怎么写才算规范?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一般担保的借条怎么写才算规范?

    内容:一般担保的借条按照格式书写,在一般借条上加上丙方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在遇到他人向自己借钱时,为了使得自己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一般都会要求对方书写借条,并且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司法实际可以知道,借条只要按照格式书写一般都是有效的,若是日后他人没有能力偿还,或者是拒不偿还,那么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一般担保的借条怎么写才算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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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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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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