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费谁出
导读:
财产保全担保费谁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保全的担保费用由申请人提供,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保全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那么财产保全担保费谁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财产保全担保费谁出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保全的担保费用由申请人提供,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保全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关于财产保全担保费谁出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财产保全担保费谁出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保全的担保费用由申请人提供,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保全请求。
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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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