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适用哪个优先
导读:
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适用哪个优先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哪个优先适用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但本着做法优先旧法的原则,原则是司法解释优先适用的。担保法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适用哪个优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适用哪个优先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哪个优先适用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但本着做法优先旧法的原则,原则是司法解释优先适用的。担保法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关于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适用哪个优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适用哪个优先
担保法法条与司法解释哪个优先适用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但本着做法优先旧法的原则,原则是司法解释优先适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在担保法施行以前作出的有关担保问题的司法解释,与担保法和本解释相抵触的,不再适用。
担保法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担保法规定,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人约定,与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的效力,是指抵押权人就抵押物在其担保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对其财产的限制和影响力。它包括抵押权范围的效力、抵押物的效力、优先受偿的效力,而法定抵押权的效力,关键是优先受偿的效力。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