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
导读:
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关于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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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签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时很重要的双方协议它的内容将影响到双方离婚后的权利义务。因此在这里我们仅提两点在离婚协议书签订时要注意的事项仅供参考1离婚协议书中不要也不能附条件。因此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可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有关财产部分获得强制执行。那么离婚协议书何时生效,签离婚协议书应注意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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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离婚协议书写完了多久生效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二签订离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那么离婚协议书写完了多久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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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并生有1名婚生女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的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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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生效条件1、在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以为离婚协议经夫妻双方签订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夫妻在离婚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即使双方都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但只能在婚姻关系解除时生效,如果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协议就不能生效。人民法院会重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财产及子女抚养等情况,如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如果是协议离婚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那早前的离婚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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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的成立及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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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像很多人就不能理解离婚协议书的作用,有不少夫妻以为签了之后就能万事大吉了,不能反悔。但是事情也没有这么简单,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呢?一般说来,离婚协议书有成立和生效两个阶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以终止婚姻关系为目的,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一致性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法律给了离婚双方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也就是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那么离婚协议书何时会产生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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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是否生效不是。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那么离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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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 办理离婚登记 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4、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 办理离婚登记 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2、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一经生效便将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一经生效便将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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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协议签订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王-涛未能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对上述财物予以确认,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终止前,双方所达成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脱离婚姻关系解除这一前提而独立、提前生效,而只能在婚姻关系消灭后才生效。所以,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一方当事人不能将该协议作为向对方主张权利的根据。王-涛与徐-琳离婚诉讼前自行签订的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对徐-琳要求王-涛离婚时一次性给付其16万元的请求不予支持。那么离婚协议书能否在离婚前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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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所以,不经过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的,只成立不生效,即不具有法律效力,更不具有强制执行的请求权。离婚协议书可以附条件、附期限吗?依据民法通说认为,离婚这种民事行为不允许附条件和期限,因为身份上的法律行为既不能附条件也不能附期限。那么离婚协议书双方登记就生效吗可否附条件和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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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理性的分手,不愿再闹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离婚协议就成了登记离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感觉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婚姻关系,协议自此生效了!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那么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与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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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为离婚协议因涉及身份关系不受合同法调整只能根据民法通则民事法律行为理论进行解释。所谓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因此应当认定离婚协议自夫妻双方达成共同意思表示时成立即双方签字时成立。但是离婚协议成立并不代表离婚协议生效。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只有是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另外还须指出一点离婚协议生效之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当然这个救济有前提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那么离婚协议书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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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的有效期多久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为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符条件时才能生效。那么离婚协议书什么时候生效,离婚协议的有效期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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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私下写离婚协议书生效吗离婚协议书约定内容除了财产分割更重要的内容是感情是否破裂双方是否同意离婚以及子女归属抚养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人身利益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和协议书。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要件比较严格即使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做了上述约定离婚协议书也并未因此而生效而是应当自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才自始生效。如果双方仅仅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双方亦签字捺印但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书并未生效。即使起诉到法院离婚该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也只能作为法官判决离婚的参考并非绝对的依离婚协议书内容判决。那么夫妻私下写离婚协议书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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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方在怀疑期间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如何,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首先,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其次,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那么怀孕期间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否生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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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我们希望你幸福,也时刻维护你的权益!第一次起诉,达成当事人想离婚的诉求,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燕郊房产,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轻声告别过去,愿彼此都能在生活的宽广道路上,遇见更好的自己!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