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
导读:
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同普通程序之法庭审判相比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庭审程序的简化。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节或第节的规定重新审理。那么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同普通程序之法庭审判相比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庭审程序的简化。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节或第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关于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同普通程序之法庭审判相比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庭审程序的简化。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75条第176条和第177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法庭审判具有以下特点
(1)审判员人独任审判。
(2)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3)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审普通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节或第节的规定重新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