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
导读:
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么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关于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更改小孩抚养权对子女有利应优先考虑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方有下列情形之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