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导读:
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民法典(修正案)第千零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第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规定的限制。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那么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女方的特殊保护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民法典(修正案)第千零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第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规定的限制。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关于对女方的特殊保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对女方的特殊保护
我国民法典以离婚诉讼中对男方离婚诉权在定的时期予以限制的方法保护妇女胎儿及婴儿利益。即民法典(修正案)第千零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需要注意的是
第这规定只是在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上述期间界满后男方仍可依法行使其离婚请求权
第仅在离婚诉讼中男方提出离婚时发挥作用所以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女方提出离婚则不受这规定的限制。般女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多出于某些特别紧迫的原因如果法院不及时受理女方的离婚请求更不利于妇女胎儿及婴儿的身心健康
第在“确有必要时”时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所谓“确有必要”在司法实践中般被理解为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或有重大的紧迫事由时。如女方与他人通奸怀孕男方坚持要求离婚。但即使如此法院在处理案件时也应注意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