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获得抚养权后女子不愿送还孩子

导读:
前夫获得抚养权后女子不愿送还孩子2003年阿荣(化名)和小梅登记结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09年6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小明由阿荣负责抚养但小孩随小梅共同生活至2011年6月10日止小梅需于2011年6月11日前将小孩送回给阿荣抚养。据小梅讲述离婚后小明直由自己护理从出生到今都是自己负责小孩的切包括孩子出生的接生费用奶粉钱等。诉讼期间因小明已年满10周岁梅江法院的办案法官征询了小明的意见。小明明确表示愿由母亲继续抚养不愿意随父亲阿荣生活也不愿意由父母轮流抚养而太受折腾。法院遂作出判决小明变更由小梅抚养并由小梅独立承担小明的抚养费。那么前夫获得抚养权后女子不愿送还孩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前夫获得抚养权后女子不愿送还孩子2003年阿荣(化名)和小梅登记结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09年6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小明由阿荣负责抚养但小孩随小梅共同生活至2011年6月10日止小梅需于2011年6月11日前将小孩送回给阿荣抚养。据小梅讲述离婚后小明直由自己护理从出生到今都是自己负责小孩的切包括孩子出生的接生费用奶粉钱等。诉讼期间因小明已年满10周岁梅江法院的办案法官征询了小明的意见。小明明确表示愿由母亲继续抚养不愿意随父亲阿荣生活也不愿意由父母轮流抚养而太受折腾。法院遂作出判决小明变更由小梅抚养并由小梅独立承担小明的抚养费。关于前夫获得抚养权后女子不愿送还孩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前夫获得抚养权后女子不愿送还孩子
2003年阿荣(化名)和小梅登记结婚。2004年11月小梅生下孩子小明。2009年因夫妻感情不和小梅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阿荣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09年6月10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小明由阿荣负责抚养但小孩随小梅共同生活至2011年6月10日止小梅需于2011年6月11日前将小孩送回给阿荣抚养。
调解离婚后小梅并未按照协议约定于2011年6月11日前将小明送回给阿荣抚养小明直跟随小梅生活至今。2014年9月小梅以方便小明学习与生活为由向梅江法院起诉请求变更小明由其继续抚养。
据小梅讲述离婚后小明直由自己护理从出生到今都是自己负责小孩的切包括孩子出生的接生费用奶粉钱等。
婚后自己才知道男方不负责任无奈之下带着不满周岁的小明同外出打工生活。现在小明不认识自己的父亲说不想跟陌生人起生活只想跟母亲起生活。她为了小明的身心健康着想才想通过法律途径继续抚养小明。
接到法院的传票后阿荣表示不同意变更小明由小梅抚养。阿荣认为小梅无稳定工作无经济来源依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生活在经济上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导致小明营养不良身体瘦弱生长发育水平严重低于同龄儿童水平且将小明由自己抚养也有利于减轻小梅的经济压力。
诉讼期间因小明已年满10周岁梅江法院的办案法官征询了小明的意见。小明明确表示愿由母亲继续抚养不愿意随父亲阿荣生活也不愿意由父母轮流抚养而太受折腾。法院遂作出判决小明变更由小梅抚养并由小梅独立承担小明的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