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什么?
导读: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贷款(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那么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1、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贷款(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关于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上期说道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这期跟随催天下了解做贷款担保人承担的风险有什么?
(一)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人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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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担保人的责任免除情形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拒绝偿还情形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