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吗?
导读: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吗?欠债人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责任已经超过担保责任期限。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吗?欠债人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责任已经超过担保责任期限。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担保法》规定,如果担保人进行担保后,就有偿还借款人债务的义务,然后再向借款人索要。无论借款人将借来的钱用做何处,并不影响债务的成立,担保也就有偿还的义务。过了诉讼时效,贷款人就散失了胜诉权。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债人不按时还钱,可以向担保人追讨债务吗?
欠债人不归还欠款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责任已经超过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限按担保方式的不同有如下区分: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实际中,很多人并不重视担保人,其实,在借出钱后,对方不还钱的时候,就找管担保人还钱。但担保人不是欠你钱的直接人,他还你钱还会管直接借钱的人还的,但是这就不关债主的事了。
事实上,借钱有担保人作保的,肯定可以向担保人追讨欠款,担保人需在其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不肯承担的,当事人可到法院起诉。其实,这里面有两个信息点需要注意。
第一个注意是,前面所提到的,在债主向来借钱的人讨债,没讨上时,当初找人作保了的话,就可以找担保人还钱。若是他也不肯还的话,就可以直接证据把他告上法庭,这是允许的。
第二个需要注意地是,实际中很多担保人不是担保全部债,有些是只担保其中的几分之一。所以,在要求担保人还钱的时候,对方是只给他对其中担保的钱额,要是超过了这个数,他可以当然不给。在拿到他给的那部分钱之后,债主还得继续找欠钱的人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的规定,担保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担保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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