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导读:
强制交通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更重。在肇事者逃逸时,法律已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可以避免侵权人通过交强险转嫁风险。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逃逸的侵权人追偿。那么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强制交通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更重。在肇事者逃逸时,法律已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可以避免侵权人通过交强险转嫁风险。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逃逸的侵权人追偿。关于保险公司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强制交通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危险性与醉酒驾车等情形相比,主观恶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后果更重。对于肇事后逃逸行为,应参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由致害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保险公司的追偿权
1、举轻而明重
《交强险条例》及《侵权责任法》明确保险公司享有追偿权的情况有:驾驶人无证、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救助伤者,故意逃离现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错,与醉酒驾驶等具有同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最终的赔偿责任。
2、避免转嫁风险
交强险具有法律强制性和一定的社会公益性,其设置的目的在于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及时有效赔偿。
在肇事者逃逸时,法律已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可以避免侵权人通过交强险转嫁风险。
3、维护公序良俗
交通肇事逃逸是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损害公序良俗的严重违法行为,由保险公司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会变相助长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存在。
这与鼓励驾驶人谨慎、遵章驾驶的正面社会价值取向是相违背的,不利于实现司法的社会效果。故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逃逸的侵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