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有避免债务追讨的功能吗
导读:
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债务。这个条款意思是人身保险赔偿金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以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使被保险人有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以保险赔偿来偿还,这就像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是同样的道理。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那么保险有避免债务追讨的功能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债务。这个条款意思是人身保险赔偿金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以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使被保险人有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以保险赔偿来偿还,这就像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是同样的道理。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关于保险有避免债务追讨的功能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追偿是指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向具有代位求偿权的第三人索赔的行为。保证人为债务人清偿债务后,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债务。追偿权是为了保护担保人的权益而设定的。那么保险有避免债务追偿的功能吗?对于这个问题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合同法或保险法中没有这样的规定,可能属于合同双方约定的条款。这个条款意思是人身保险赔偿金是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以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即使被保险人有债务,债权人不能要求以保险赔偿来偿还,这就像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费是同样的道理。
这个条款旨在说明一个人在被要求偿还债务时,基本生活的费用或用品是不能被剥夺的。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应当包括:
1、在委托关系中,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保证人以自己的财产对主债权人进行清偿并使得主债务人免责,构成了必要费用之支出,当然有权对主债务人请求返还。具体包括:
①保证人清偿的债权金额。作为受托人,保证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替债务人偿还的债务或其他免责行为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其他从债务。
②保证人清偿之日起的法定利息。对于处理委托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受托人可以要求委托人偿还自支出之日起的利息,受托提供保证的保证人同样有权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其清偿额的利息,但利率应采用法定利率。
2、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
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这里所指的必要费用主要包括:
①管理人在管理事务中直接支出的费用。
②管理人在事务管理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解答,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