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设立
导读:
担保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那么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设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关于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设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1、与贷款人为夫妻关系,因为两人是同一个经济体,如果一个人无法偿还贷款,另一个人也是无法偿还贷款的,那么担保就失去了意义。
2、外地人群不能作为担保人贷款,通常银行对借贷人和担保人的户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担保人是外地户口对银行来说也是存在着巨大的还款风险的。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也不能作为担保人,因为担保人的责任在于,当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时,担保人有责任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若担保人没有经济来源的话,自然也就没有还款能力了。
4、退休人员不能给别人担保贷款,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
二、担保人的设立
1、与本案无牵连。
2、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3、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4、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5、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6、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担保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综上所述就是对此问题的具体阐述,希望能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