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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抵押规定以及抵押风险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2022.02.09195人阅读
导读:

最高额抵押规定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在实际办理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时,往往出现注销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但由于未在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作出补充约定,使得原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借款既丧失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担保,又无新的抵押担保。那么最高额抵押规定以及抵押风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额抵押规定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在实际办理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时,往往出现注销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但由于未在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作出补充约定,使得原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借款既丧失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担保,又无新的抵押担保。关于最高额抵押规定以及抵押风险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约定担保金额的倍数是指借款人在未来某一时间内连续担保贷款的发生额,通过调查发现,办理最高额抵押贷款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法律风险隐患,极易造成银行债权担保损失,那么最高额抵押贷款可能存在哪些风险呢?以及他们是怎么规定的呢?对于这些问题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最高额抵押规定

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

如果没有约定最高限额,则应当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不成立。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

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

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

最高额抵押风险

1、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借款"最迟到期日"约定不规范

将借款"最迟到期日"与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借款"最迟发生日"约定一致。

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后发生的借款其实际到期日超过该约定的"最迟到期日"从而使得后发生的借款不在担保范围之内。

2、最高额抵押前后衔接不规范

在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借款"最迟发生日"到期后至贷款全部清偿之前,借款人为了办理新的借款需要重新办理最高额抵押。

3、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约定不规范

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等同于其项下发生的借款合同金额,未将利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因素考虑在内,使得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超过其担保的"最高余额",从而造成除借款本金外的其他债权脱保。

在实际办理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时,往往出现注销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但由于未在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作出补充约定,使得原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借款既丧失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担保,又无新的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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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得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第四百二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最高额抵押规定以及抵押风险是什么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最高额抵押规定以及抵押风险是什么

    内容:最高额抵押规定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在实际办理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时,往往出现注销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但由于未在新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作出补充约定,使得原最高额抵押合同项下尚未清偿的借款既丧失了原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担保,又无新的抵押担保。那么最高额抵押规定以及抵押风险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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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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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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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规定的最高抵押额是多少以及最高额抵押特点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法律规定的最高抵押额是多少以及最高额抵押特点

    内容: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以抵押物在债权的最高限额内担保一定期间内债权的连续性。法律规定担保法最高额抵押是多少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债权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限额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最大范围,是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市场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为保障信贷和交易安全,暂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那么法律规定的最高抵押额是多少以及最高额抵押特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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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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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民法典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民法典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有什么规定

    内容: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那么民法典的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转让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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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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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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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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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铭芝

    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

    内容:第二百零四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百零五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第二百零七条 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一般抵押权的规定。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物拆迁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025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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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等六大情形。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前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之间约定的,用以确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债权额的时间;后者是指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的期间,根据本法第202条的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适用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031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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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的风险:在建工程建设行为合法性;建设行为前有无遗留问题或纠纷;在建工程抵押前是否存在处置行为;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建设工程款的优先权;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支付大部分款的消费者;注意在建工程抵押权利行使需要二次抵押登记;注意房地产政策变化对在建工程抵押权利实现的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多少合适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合法吗,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多少合适

    内容:首先,对于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合法性,我们需要查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总结起来,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合法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一种合作保障措施,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合法性进行解析,并提供一些应对方法,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维护合作关系,其次,针对承包商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具体操作,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因此,在确定承包经营风险抵押金的数额时,需要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产量、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因素,并考虑与当地政策和规定的相符性。

    杨一凡律师
    2023.11.2974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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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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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规避最高额抵押贷款风险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如何规避最高额抵押贷款风险

    内容:这样一来,容易造成后发生的借款其实际到期日超过该约定的"最迟到期日"从而使得后发生的借款不在担保范围之内。那么如何规避最高额抵押贷款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61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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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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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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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玉君

    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很多人会使用房屋进行抵押贷款。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中国银行为已获得中国银行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企业资质良好也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成功的重要条件,银行会考虑,一旦出现逾期,房产处置涉及到两家银行,难度较大,所以,银行只有对企业自身经营情况比较认可、风险性较小的情况下,才会同意二次抵押贷款。首先,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房屋二次抵押贷款,她确实在银行当中是存在的。其次就是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必须是在2013年之前,因为我国从2013年开始已经取消了这种差额的抵押贷款。那么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期限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10485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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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多个房产的顺序是:先顺序的抵押权人优先于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后顺序的抵押权人只能在先顺序的抵押权人受偿之后的抵押物价值余额中受偿;同一顺序的抵押权人则按照各自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最高额抵押的风险究竟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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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最高额抵押的风险究竟是什么

    内容:最大限度抵押是指银行与借款人约定,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未来某一时期内将连续发生的多笔贷款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规定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那么最高额抵押的风险究竟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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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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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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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芸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内容: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担保公司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借款人在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后,如果私自变更土地的用途,如将仓库用地变更为娱乐中心用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担保公司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那么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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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法规避,因为房主有广大银行240W的一般抵押,以及100W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最高额抵押是现实存在的,您可以要求他们为您的房子提供再次抵押
  •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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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

    内容:实践中,最高额抵押权人为了防止抵押人任意行使确定债权额的请求权,而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抵押人为了防止自己的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一般都愿意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对债权确定的期间进行约定。当事人约定的确定债权期间届满,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即自行确定。也就是说,最高额抵押权的存续期间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致。最高额抵押中的债务清偿期指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间。本法采纳了第二种做法,明确规定,没有约定确定债权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那么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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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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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目前《民法典》没有规定违约金最高额的具体数额,只是要求违约金不得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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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

    内容: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以抵押物在债权的最高限额内,为一定期间内的连续债权提供担保,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人和债务人可不是同一人,那么最高抵押贷款限额有没有法律规定呢?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法律规定《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对于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那么最高额抵押限额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0968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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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合同中债务履行期限的规定主要包括:1、法律对于抵押合同的期限无特定要求,但其期限随主合同的变更而变化;2、抵押合同中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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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金保

    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

    内容: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抵押担保一定要慎重,确保可以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那么抵押担保风险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2.02.1056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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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高额抵押转让有效吗以及最高额抵押转让相关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最高额抵押转让有效吗以及最高额抵押转让相关规定

    内容:根据该条规定,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因此,最高额抵押权当然也不能转让。最高额抵押在确定前与被担保债权中的个别债权并无一一对应的关系,与单个的债权之间并无从属性,债权的转让并不会导致最高额抵押权的分割和转让。那么最高额抵押转让有效吗以及最高额抵押转让相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084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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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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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建工程抵押会面临的风险有:在建工程建设行为合法性;建设行为前有无遗留问题或纠纷;在建工程抵押前是否存在处置行为;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建设工程款的优先权;在建工程抵押不能对抗支付大部分款的消费者;注意在建工程抵押权利行使需要二次抵押登记;注意房地产政策变化对在建工程抵押权利实现的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房屋抵押借款规避风险举措包括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房屋抵押借款规避风险举措包括哪些?

    内容:但在利益的驱使下,有的评估机构不惜出具虚假评估报告。一是抵押物难以处置。我国《担保法》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我国《担保法》规定抵押贷款按规定至有权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后,可以优先受偿。那么房屋抵押借款规避风险举措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26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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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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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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