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物的概念和内容以及注意事项
导读:
代位物是指抵押物因灭失、毁损、被征收等原因而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赔偿金等抵押物的替代物。在司法实践中把握代位物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代位物必须是在抵押物因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形下产生的。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能是第三人而非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即抵押人,这种情况下的保险金就不是抵押物的代位物了。如果抵押人未获其他形式的补偿的话,这些残留物属于该抵押物的代位物。那么代位物的概念和内容以及注意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物是指抵押物因灭失、毁损、被征收等原因而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赔偿金等抵押物的替代物。在司法实践中把握代位物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代位物必须是在抵押物因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形下产生的。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能是第三人而非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即抵押人,这种情况下的保险金就不是抵押物的代位物了。如果抵押人未获其他形式的补偿的话,这些残留物属于该抵押物的代位物。关于代位物的概念和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代位物是指抵押物因灭失、毁损、被征收等原因而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赔偿金等抵押物的替代物。例如:如果抵押的汽车被他人偷走而丢失,抵押人的保险合同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这就是抵押财产的代位求偿权,对此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具体阐述。
《担保法》仅仅规定了因灭失而得的赔偿金可为代位物,而《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范围扩大到灭失、毁损、被征用三种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把握代位物的范围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代位物必须是在抵押物因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形下产生的。
2、必须是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或被征用而得到了保险金、损害赔偿金或国家征用补偿金,惟有如此才是抵押物的代位物。当然它们不限于金钱货币,实物也可,特别是在损害赔偿中。
3、必须是抵押人有权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之所以强调这一点是因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可能是第三人而非抵押物的所有权人即抵押人,这种情况下的保险金就不是抵押物的代位物了。
司法实践容易忽视的是残留物,即房屋等建筑物因为地震等原因而倒塌所形成的建筑材料等动产。
如果抵押人未获其他形式的补偿的话,这些残留物属于该抵押物的代位物。
抵押权人可以请求占有该残留物,待主债权届期未获清偿时可就该残存的建筑材料进行变价从而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