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担保怎样才能更好的适用法律
导读:
执行担保是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强制执行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关于如何适用法律存在争议,执行担保如何适用法律呢?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的担保财产专指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和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不能直接执行,必须经过裁定,否则将会导致程序错误。那么执行担保怎样才能更好的适用法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执行担保是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强制执行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关于如何适用法律存在争议,执行担保如何适用法律呢?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的担保财产专指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和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不能直接执行,必须经过裁定,否则将会导致程序错误。关于执行担保怎样才能更好的适用法律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执行担保是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的担保,强制执行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关于如何适用法律存在争议,执行担保如何适用法律呢?对此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催天下小编为大家解答。
执行担保分为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他人提供保证等形式。由于执行担保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条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可以由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也可以由他人提供保证。担保人应当具有代为履行或者代为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他人提供执行保证的,应当向执行法院出具保证书,并将保证书副本送交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参照物权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4条规定:被执行人或其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担保物的种类、性质,将担保物移交执行法院,或依法到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但是目前有关执行担保适用的法律条文少之又少,具有可操作性的条文更是寥寥无几,个别条文因缺乏相互印证,还容易发生理解上的歧义,继而导致执行工作不规范甚至导致违法执行。
如《民诉法解释》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裁定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有人就理解为直接执行的担保财产包括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其实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的担保财产专指被执行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他人提供财产担保的财产和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不能直接执行,必须经过裁定,否则将会导致程序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