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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任冰峰律师2022.02.09595人阅读
导读:

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2、受害人有权请求任何一个或数个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的性质。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的特点与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相同,但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于法无明文规定。那么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2、受害人有权请求任何一个或数个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的性质。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的特点与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相同,但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于法无明文规定。关于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共同侵权因为是多人进行的侵权行为,所以存在关于侵权责任的承担,一些人认为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应该采用关于按份责任的方式承担,但是有的则认为应该按照连带责任的方式来进行承担,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一、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及连带责任

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其本质特征就是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它具有如下特点:

1、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为多个人,即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构成。

2、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共同过错。

3、共同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

4、数个加害人的行为与侵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对损害结果具有原因力。

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权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共同侵权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其他共同侵权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它具有如下特征:

1、连带责任是对受害人所应承担的整体责任。

2、受害人有权请求任何一个或数个共同侵权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3、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加害人内部的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的性质。

4、各行为人依其主观过错程度和行为原因力的大小对内负按份之债。《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通意见》第148条又对此作了补充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为共同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危险行为与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有可能侵害他人权利的危险性为,但不知数人中是何人造成实际的损害。它是共同过错的另一种形式。它具有如下特点:

1、共同行为系有数人实施。

2、共同行为的性质具有危险性,但又不针对特定的人或者财产。

3、共同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客观上的因果关系。

4、不能判明是谁的行为引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的特点与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相同,但共同危险行为的连带责任于法无明文规定。实践中可参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并依据第一百零六条第2款的过错原则作出判决。需注意的是共同危险行为人对内的责任份额,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三、合伙致人损害与连带责任

合伙致人损害,是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致人损害,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合伙人共同经营合伙事务致人损害。

2、合伙人之一在执行合伙事务中致人损害。

合伙致人损害具有共同侵权的特点:

1、合伙的侵权人为两人以上的,构成共同侵权无争议,合伙人之一在执行合伙事务中造成他人损害,也应俺全体合伙人致人损害认定,因该侵权责任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符合共同侵权责任主体在二人以上的特点。

2、合伙人执行合伙事业的行为系全体合伙人的行为,体现了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行为人的过错,就应该推定为全体合伙人的过错,所以,它就符合了共同侵权行为人在主观上所具备的共同过错。

3、合伙致人损害具备共同侵权中共同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是同一的,不可分割的特点。

4、当然也就具备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的特点。

生活中,如果遇到借钱不还的情况,可以到催天下发布债权委托,催天下是欠款催收技术服务平台,主要提供物业费催收,信用卡逾期催收,网贷催收,小贷逾期催收,民间借款产生的借条欠条催收等服务,平台有专业的催款律师和催收公司入驻,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合法为债权人和债权企业清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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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主体怎么确定,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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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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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诉讼主体的确定:个体建筑队涉诉,以个体建筑队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内部部门涉诉,以建设单位为诉讼主体;建设单位分支机构涉诉,以分支机构为诉讼主体,酌情追加建设单位为共同诉讼人;以他人名义进行建筑承包涉诉,以借用人和出借人为共同诉讼人;共同联合承包涉诉,以共同承包人为共同诉讼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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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年6月2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三款规定:原告起诉网络服务提供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以涉嫌侵权信息系网络用户发布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责令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人民法院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原告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请求追加网络用户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具体到本案,WV网站系诋毁BL牌箱包公司声誉的侵权责任主体无疑;BL牌箱包公司可以诉请法院责令WV网站提供能够确定涉嫌侵权的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网络地址等信息,以便判断王某是否系诋毁BL牌箱包公司声誉的责任主体。BL牌箱包公司在确定王某系诋毁BL牌箱包公司声誉的责任主体后,可以追加其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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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承担主体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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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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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反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怎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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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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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应承担连带责任吗,连带责任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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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梦云

    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应承担连带责任吗,连带责任怎么确定?

    内容: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应承担连带责任吗,连带责任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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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人偿还债务时,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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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共有人偿还债务时,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应怎么办?

    内容:因共有财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共同共有人之间就不存在一共有人承担的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问题,也就不存在按份共有关系中可能存在的追偿问题。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偿还债务超过了一自己应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对于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的份额,我国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那么共有人偿还债务时,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应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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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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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怎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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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怎么确定

    内容:婚姻法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是无过错配偶一方。这里的“过错”应作狭义的理解是指具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在因家庭暴力而离婚的情形下受害方并不限于夫或妻有时还包括子女等其他家庭成员但是子女等要求的赔偿并非是离婚损害赔偿而是一般损害赔偿可以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要求赔偿。其次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主体。那么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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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的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有什么规定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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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民法典的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有什么规定

    内容: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那么民法典的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有什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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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肇事赔偿主体范围怎么确定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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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月

    交通肇事赔偿主体范围怎么确定

    内容:车辆所有人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如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借用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车辆买卖未过户但实际交付车辆后,登记车主因交付车辆而丧失了对车辆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因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在购买人实际支配下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主体应该是购买人,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出卖人。那么交通肇事赔偿主体范围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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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是怎么定义的,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哪些区别?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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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是怎么定义的,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哪些区别?

    内容: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2、连带责任有的有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如共同侵权责任,有的则没有内部责任划分,如保证关系中的连带责任。那么连带责任担保人追偿的顺序是怎么定义的,连带责任和一般责任有哪些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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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催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催收?

    内容: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或婚后家庭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共同偿还。那么离婚后,对方拒绝支付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催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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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共享单车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关于共享单车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内容:致事故发生,受害人都可要求单车平台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车平台提起侵权之诉时,需证明平台方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对单车的质量问题存在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也可直接对单车生产者提起产品责任之诉,第二百七十条 合同形式此时适用无过错责任,即无需证明生产者对单车质量问题存在过错。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的要件仍由赔偿权利人证明,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推定过错的,加害人否认,应证明自己无过错;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加害人主张损害是由是受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那么关于共享单车侵权责任怎么承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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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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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侵权应互负连带责任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共同侵权应互负连带责任

    内容:.共同侵权应互负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人身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之间责任的承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3条第款规定“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胡某的死亡系双方驾驶员的行为直接结合造成的双方驾驶员的行为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不能分割均是损害发生的必要因素构成共同侵权。那么.共同侵权应互负连带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1037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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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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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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