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和担保人应该规避哪些风险

导读:
为避免以民间借贷为由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而上当受骗,小编提醒大家,出借人对大额借款要先审查借款人的资金状况、固定资产和信用程度,以及已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向他人借款的数额,特别要注意高利息的借款用途,用资产抵押的也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和担保人应该规避哪些风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为避免以民间借贷为由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而上当受骗,小编提醒大家,出借人对大额借款要先审查借款人的资金状况、固定资产和信用程度,以及已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向他人借款的数额,特别要注意高利息的借款用途,用资产抵押的也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关于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和担保人应该规避哪些风险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不办抵押登记手续,难获优先受偿权
因此,当事人要想行使优先受偿权,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关或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为避免以民间借贷为由的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而上当受骗,小编提醒大家,出借人对大额借款要先审查借款人的资金状况、固定资产和信用程度,以及已向金融机构贷款或向他人借款的数额,特别要注意高利息的借款用途,用资产抵押的也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民间借贷
2、欠条、银行凭据、款项往来证据要保存好
在民间借贷中往往只有借条而没有书面借贷协议,此时的借条不是简单的借款合同,其不仅证明口头借款合同的存在,而且一般情况下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履行了出借义务,故而借条就成了借贷纠纷案件中最重要的证据,借条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事实,只要无相反证据,即应支持出借人的诉讼请求。前面小编介绍过借条的写法和欠条格式范本,大家参考。
但是,借条并非是唯一的债权凭证,特别是大额借款在诉讼中,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供已经交付了借条中约定借款的证据,以便法院审查借款时间、地点、原因、用途、支付方式、支付依据、款项来源和去向、基础合同和双方经济状况等,被告提出抗辩也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3、只有借款合同,不能认定已实际履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也就是说只有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了款项后合同才能生效。
所以借、贷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后,交付款项时还应出具借条或借款收条,当然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上明确注明借款已交付,或者约定通过银行交付并保留银行支付凭证。
4、担保签名要谨慎,内容条款需看清
同时,绝对不能在空白纸张上或空格的借贷合同或借条上提前签名,以避免事后填上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真实意思。
以上就是有关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和担保人应该规避哪些风险的介绍,生活中,遇到债务纠纷可以到催天下平台发布债权。催天下平台是互联网催收平台,平台提供机器人催收,律师催款,催收机构追讨欠款,律师函追讨欠款,大数据催收工具辅助催收等催收服务,弥补债权人法律认知上的不足,证据收集中的困惑,为债务追讨提供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