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法律知识有哪些?
导读:
本文介绍一下民间借款法律知识有哪些?借款人已经实际向出借人偿还了的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也是有效的。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借款人已实际向出借人履行利息的偿还义务,则认定借款存在支付利息的口头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一般体现为在银行卡中有明显的规律的按期偿还利息的流水。债权人在法院立案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有效身份信息。那么民间借款法律知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文介绍一下民间借款法律知识有哪些?借款人已经实际向出借人偿还了的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也是有效的。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借款人已实际向出借人履行利息的偿还义务,则认定借款存在支付利息的口头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一般体现为在银行卡中有明显的规律的按期偿还利息的流水。债权人在法院立案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有效身份信息。关于民间借款法律知识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与此同时,民间借贷的随意性、风险性也很容易造成诸多社会问题。本文介绍一下民间借款法律知识有哪些?
一、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规定
利息问题是民间借贷纠纷中最经常遇到发生争议的问题之一。在生活中我们常见借据上并未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而双方实际上却有口头约定的情况,此举具有重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可能认定双方未约定利息。
(1)利息计算方式的约定。
(a)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借款人已经实际向出借人偿还了的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也是有效的。
(c)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d)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利息不得在借款本金中预扣。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本金是贷款人给借款人的借款总额,利息是在借款人对本金经过一定时期使用产生的。如果本金没有交付给借款人,却让借款人支付使用本金的利息,对借款人是不公平的,所以法律不允许贷款人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
(3)口头约定的利息的法律效力。
如借款人已实际向出借人履行利息的偿还义务,则认定借款存在支付利息的口头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一般体现为在银行卡中有明显的规律的按期偿还利息的流水。此举风险较大,建议有利息约定需要在书面体现。
如果没有或无法证明借款人按照口头约定向出借人偿还过利息,那法院一般不支持双方有约定借款利息。
(4)逾期利息与违约金的法律效力。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民间借贷借款人身份信息
借款人身份信息对于债权主张能否的到法院支持具重要意义。债权人在法院立案起诉债务人,需要提供债务人的有效身份信息。
如果只知道借款人的姓名,出借人可以委托律师去查询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如果连借款人的真实姓名都不能确定,那么有与被告的身份不能确定是没办法立案起诉的。
最佳选择:借款时,附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次佳选择:借据上写明借款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等信息。
三、民间借贷支付凭证与现金支付的风险。
借贷关系成立的要件是:借款合同+交付凭证。
借款合同的形式一般是:借条、欠条、口头协议、聊天记录等;
交付凭证:收条、转账凭证、证人证言。
建议民间借贷的出借人通过转账的方式向借款人支付并备注好转款的性质,这样能确保即使支付凭证丢失还能重新到银行查询并打印。
通过银行转账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借款合同意外丢失了,因为有转账凭证,所以通过录音、信息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借款的真实存在,法院也会支持借贷关系的存在。
四、民间借贷借据中签字、按手印的效力。
正常的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签名合同即有效。但是由于书写习惯是有可能改变的,如果不能找到借款人同时期的签名,可能会造成无法鉴定借款人笔迹是本人笔迹的问题。而指纹是不可能更改的,所以相对于签字而言,按指纹有利于减少法律风险,更为保险。
五、民间借贷担保责任与期限;
第一,保证期间原则上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自由约定。
当合同没有确定或确定不明确时,按合同漏洞的补充原则由法律加以补正。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二,保证期间是债权人应当主张权利的期间。在该期间内债权人未主张权利的,保证人则免除责任。
第三,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对象及方式因保证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存在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形式。
区别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保证人,则只要债权人要求都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六、民间借贷还款时间与诉讼时效;
《合同法》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即当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为有效的诉讼时效期间。若借款人一直有偿还利息,则诉讼时效以最后一次偿还利息起算,但是也要注意,对方所偿还的这个利息,也是需要有证据证明是借款的利息的。
七、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已过怎么办?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可以采取下面几种自救措施,使诉讼时效中断,转被动为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①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
②与债务人对账。既便于诉讼又能延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对账之日起再开始计算。
③起草与债务人清欠会谈纪要。对于一时还不上债的单位,采用这种方法,既不伤和气,又能掌握清欠的主动权,也能引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④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由担保人偿还,诉讼时效从还债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⑤找第三者证明曾问债务人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臼起重新计算。
⑥保留证据。如请求清偿债务时的信函、电报等,证明一直在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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