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起诉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导读: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债务往来变得非常频繁,与此同时,债务纠纷也变得非常常见,对于债务纠纷如何起诉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所以对于上述问题在债务纠纷起诉中要注意的问题大家一定要了解,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债务纠纷起诉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债务往来变得非常频繁,与此同时,债务纠纷也变得非常常见,对于债务纠纷如何起诉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所以对于上述问题在债务纠纷起诉中要注意的问题大家一定要了解,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关于债务纠纷起诉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债务往来变得非常频繁,与此同时,债务纠纷也变得非常常见,对于债务纠纷如何起诉是很多人都比较关心的。也是很多人不太了解的地方,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做详细解答。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
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
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所以对于上述问题在债务纠纷起诉中要注意的问题大家一定要了解,这样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