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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

于海明律师2022.02.09170人阅读
导读:

这种不当得利由于会使债务人财产从整体上增加,因此这种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这种不当得利也必须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否则不构共益债务。那么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这种不当得利由于会使债务人财产从整体上增加,因此这种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这种不当得利也必须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否则不构共益债务。关于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债务人与他人订立的双务合同于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有效成立而双方未履行完毕时,法律并未赋予相对人以当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管理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如果管理人要求相对人履行而不为对待给付或对其权利给予充分保护时,对方当事人会行使同事履行抗辩权或不安抗辩权而拒绝履行。为使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使管理人能达到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各国法律均规定,双务合同的对待债务为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的范围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共益债务的开支范围,即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后,法律赋予管理人请求继续履行双务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管理人可以基于履行合同是否有利于增加债务人财产的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双务合同。这里所指的双务合同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成立但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二是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或债务人为保证企业的继续经营,而签订的新的双务合同。对这两类合同进行具体分析,又包括以下情况:一是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成立的合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则不发生共益债务的问题。二是在债务人没有履行而对方当事人已经全额履行的情况下,或者合同双方均未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则会产生共益债务。三是进入破产程序后,如在重整程序中订立的双务合同,则会产生共益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根据民法原理,无因管理是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是指虽无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因此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在破产程序中,如果破产企业的财产或者事务由第三人所管理,而第三人又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的,第三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即为无因管理,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应作为共益债务。由共益债务的特点决定,这种因受无因管理而产生的债务必须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否则不构成共益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也是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指基于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自己受益的行为,受到损失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人返还该不当得利,受损人为债权人,受益人为债务人。如果管理人管理的债务人财产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获得利益而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应该将此不当得利返还给受损人。这种不当得利由于会使债务人财产从整体上增加,因此这种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这种不当得利也必须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否则不构共益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本身的原因造成他人损害的,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这种情况包括:因债务人财产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和因债务人财产造成他人财产损害两种情况,如债务人企业的厂房倒塌造成的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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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

    内容:这种不当得利由于会使债务人财产从整体上增加,因此这种债务属于共益债务。但这种不当得利也必须发生在破产案件受理之后,否则不构共益债务。那么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0917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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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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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条件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条件

    内容:(四)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条件(一)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时,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6个条件:1、申请或移送个人债务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个人债务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个人债务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个人债务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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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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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围有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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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

    内容: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那么债务关系中代位权的范围,行使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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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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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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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

    内容:公民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也有清偿死者的所欠的税款及债务。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以及应该如何清偿呢?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2、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6、其他个人债务。遗产债务清偿不仅关系到继承人最后实际分割到的遗产份额,还关系到被继承人债权人的利益。那么遗产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以及如何清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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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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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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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担保范围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担保范围

    内容:货款担保人要什么条件根据《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即除法律规定的不得作为贷款担保人的情形外,能够有能力代贷款人清偿贷款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作为贷款担保人。担保范围根据《担保法》第21条的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那么贷款担保人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担保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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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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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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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那么代位追偿权成立的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1066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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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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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务的范围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发生的债务,包括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债务人的财产受无因管理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支付的劳动报酬,保险费用等产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

    内容: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兔除的效力。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那么债权人免除债务的特点与条件分别包括了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61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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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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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另外破产清算债权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呢?债务人财产包括以下两大类:1、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在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也存在产生收益的可能,这部分财产应属于债务人财产。在这一时段内取得的财产,既包括实物财产也包括财产权利。⑤继续营业的收益在破产程序中,法院可能裁定准许债务人继续其营业,这时因企业继续经营所获收益属于债务人财产。④、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⑦、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法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的债权。那么破产清算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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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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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保证人是否有追偿权以及追偿的条件和范围有哪些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一般保证人是否有追偿权以及追偿的条件和范围有哪些

    内容: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一般应当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保证人为主债务人向债权人清偿的债务额保证人,以主债务人因其清偿受免责的数额为限。另一部分是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因保证人的过错而多付出的费用不在此列。保证人追偿权一般只能在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才能发生和行使,但为保证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能够实现追偿的权利,法律规定了保证人得事前行使追偿权的情况。那么一般保证人是否有追偿权以及追偿的条件和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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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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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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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

    内容:共益债务,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与破产费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为使双务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保护,使管理人能达到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各国法律均规定,双务合同的对待债务为共益债务。受损人为债权人,而受益人为债务人。为债务人继续营业所必须,是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因此,应当列为破产共益债务。该赔偿责任为共益债务,但管理人或监查人应与债务人负连带赔偿责任。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这个也是因债务人财产的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当然也列入共益债务。那么共益债务的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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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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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债务条件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 申请个人债务条件

    内容:(四)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强制履行原则债务人对到期债务不偿还,而又不属于例外责任的,执法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直至其破产清算。个人债务申请个人债务条件(一)申请个人债务执行时,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符合6个条件:1、申请或移送个人债务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个人债务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3、申请个人债务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4、申请个人债务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个人债务清偿的原则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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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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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担保的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那么债务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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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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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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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学瑞

    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和范围包括哪些

    内容:因为,从事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数额较大,从事经营活动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意,一方不得擅自决定,该行为已经超出了夫妻家事代理权的范围。那么夫妻个人债务的类型和范围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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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限公司对于破产的债务清算条件包括哪些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有限公司对于破产的债务清算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有限公司的破产债务清算条件1、《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那么有限公司对于破产的债务清算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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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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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包括哪些

    内容: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如允许抵消,则不免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始得为抵消,债务未到清偿期,债权人尚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等于强令债务人期前清偿。那么债权债务抵消的条件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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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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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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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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