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讨欠款期间还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
导读: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那么催讨欠款期间还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关于催讨欠款期间还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债权债务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俗话说,借钱容易还钱难,确实是这样,这几年欠款纠纷案件频发,好心借钱给他人没有错,但是我们在帮助他人时,也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益,只有懂得了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才能更好的帮助他人,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催讨欠款期间还可以申请保全财产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3年。因此,如果欠款人长期不还钱,出借人应该在其权利被侵害3年内主张自己的债权向法院起诉。若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再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出借人的债权也就失不再受法律保护
若出借人在向法院起诉获得胜诉权之后,欠款人仍然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偿还你的债务。出借人最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审理同意之后,将抵押或者变卖欠款人的财产清偿你的债务。
若遇到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无论欠款人有没有财产都得还钱。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财产保全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若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人民法院受理财产保全案件,一般要审查下列条件:
第一,须当事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当然,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第二,申请人须提供担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第三,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或者避免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第四,保全财产的范围,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